事项名称 | 地方志纸质资料查询服务 |
办理依据 | 1、《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 2、《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201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
申请条件 | 需要查阅地方志资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办理材料 | 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介绍信 |
办理流程 | 持身份证明或者介绍信申请→登记受理→领导审批→查询资料 |
办理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825 |
办理机构 | 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秘书处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7-9月下午3:00)至6:00 |
联系电话 | 0591-87118814 |
收费依据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
备注 | 纸质资料可现场查询,不予外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