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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州卫生事业情况
2016-06-3000:00:00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概况】2014年,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908家(含省属,不含平潭及卫生室,下同),其中医院107家;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16万张,比增1.28%,其中医院床位2.55万张,比增2.41%;专业卫生技术人员4.78万人,比增2.8%,其中医生1.72万人,比增1.78%,护士1.98万人,比增5.88%。每千人拥有卫生机构床位4.51张,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82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9个,卫生技术人员1497人;社区卫生服务站120个,卫生技术人员1038人;乡镇卫生院123个,卫生技术人员4794人。市属12家医院门诊量539.7万人次、住院量14.3万人次、业务收入26.5亿元。年内福州市完成市一医院新院选址和市妇幼保健院新院选址工作;完成肺科医院负压病房楼项目和市精神病院病房楼项目建设。年底市卫生局和市人口计生委整合组建成卫生计生委。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市338万名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99.9%,年人均筹资水平410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人均补助标准从300元提高至340元。完善住院统筹,县级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0万元;落实联合体内转诊取消新农合二次起付线、基层上转的重大疾病参照县级医院补偿比例的优惠扶持政策;坚持重大疾病大额医药费用住院补充补偿制度,补充补偿比例维持在70%,最高支付限额达20万元。五区七县结合当地发病情况,将甲类及部分乙类门诊特殊病种纳入补偿范围,门诊特殊病种扩大至27种以上,并提高各单病种补偿比例及封顶线,对门诊特殊病种实行小目录管理。新增115家村卫生所为村级新农合普通门诊定点,村卫生所定点范围扩大至315家。在试点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定点救治、定额补偿”的基础上,将急性心肌梗塞等21类病种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新增福清市医院等4家县级医院为新农合尿毒症患者免费血液透析治疗定点救治医院。在市一医院率先试行尿毒症患者腹膜透析优惠救治政策。在宁德市医院、宁德明仁医院试点跨设区市即时结报,实现参合农民在省、市、县、乡、村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及部分跨设区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算业务。全年有176.7万参合农民获得新农合补偿,年受益率达52.3%,比增5%。补偿基金支出13.13亿元。有2385名参合患者获得大病优惠救治,其中尿毒症患者423人、重性精神病患者1891人,共获得补偿4786.63万元,11651名参合农民符合重大疾病住院补充补偿,有562名参合农民年度住院补偿金额超过10万元。有5.78万人次享受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占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的60.3%。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开展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建设,完成71个空白村卫生所建设。完成12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字X光机(DR)配送工作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5件基层医疗设备的招标工作。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将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延伸至村卫生所,全市2193个行政村卫生所均接通村卫生所信息系统,实现村级社保卡就诊一卡通。下发《福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帮扶村卫生所工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通知》,落实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帮扶村卫生所,市级综合医院帮扶县乡医疗机构的工作任务。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组织对30年以上工龄的乡村医生在内的农村卫生技术人员颁发“长期从事农村卫生工作30年荣誉证书、证章”,鼓励长期坚守农村医疗卫生岗位的乡村医生。在全省率先组织村医投保村居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与人保财险省榕城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有2370名村医投保医疗责任险。推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小屋”,首批试点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入使用,辖区居民可自助免费进行健康体检、慢病筛查、自主测评等服务。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1040万元,完成2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在福州市五城区开展“全科医师签约服务”工作,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范围从试点的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扩大到全市,全科医生签约常住人口9.21万人,乡村医生签约2.95万人。晋安区被确定为基层签约服务工作省级重点联系县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项目建设。2013—2014年,市县财政投入1040万元用于2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建设“中医馆”项目。“中医馆”将中医诊室、针灸室、推拿室、理疗室等科室集中布局,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服务区,综合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加强社区康复医疗体系建设。福州市90%以上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康复医疗工作。五城区有2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福建中医药大学社区康复医疗试点单位。省市残联向每家试点单位捐赠价值150万元的康复医疗器材。推进医院、社区、家庭三级康复体系建设工作,推广社区康复适宜技术,使患者能在社区和家庭进行康复治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委托市预防医学会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方考核,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累计电子建档率为82.3%,有效建档率达72%。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全市纳入规范管理0~6岁儿童39.65万人,开展儿童体检65.47万人次。开展孕产妇保健工作,全市纳入规范管理的孕产妇7.66万人,产前随访24.48万人次,产后访视7.79万人次。开展老人保健工作,65岁以上老年人纳入规范健康管理36.73万人,开展65岁以上老人体检43.90万人次。开展慢性病管理工作,纳入高血压规范管理25.48万人、糖尿病规范管理7.55万人,并对1.12万人实施重性精神疾病规范化管理。

【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10月23日,市政府出台《福州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管理体制、建立补偿机制、改革医保支付、完善药品和耗材供应、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提升服务能力等9个方面改革任务,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转变。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价格补偿82%、财政补偿15%、医院分担3%予以解决。为同步实施相关配套政策,市物价、卫生、人社、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偿方案。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843项。调整相应的医保政策,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多种结算方式,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政策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落实差别化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加大政府补助力度,明确各县(市)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和耗材零差率减少收入的15%安排财政补偿资金,结合医院收支结余减少情况进行二次分配。12月28日起,全市30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和耗材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偿方案同步执行。推进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市属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市属公立医院发展。加快市属公立医院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形成骨科、肝胆外科、肺部疾病等一批专科品牌,开展市属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前期有关价格调整、医保支付等基础性测算工作。总结推广市一医院医疗联合体经验和市二医院托管马尾区医院经验,以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为牵头单位,成立精神卫生医疗联合体,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形成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分工协作机制,方便群众就医。扩充医疗服务资源。委托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福州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争取中央项目建设资金1840万元,有1个县(市)级中医院项目、8个乡镇卫生院项目、13个村卫生所项目等列入建设;争取省级项目建设资金4468万元,有2个县级精神病院,13个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8个市县级中医院急诊科和信息化建设以及基层卫生所信息系统等列入建设。完成市第一医院新院选址和市妇幼保健院新院选址工作。完成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病房楼和福州肺科医院负压病房楼项目建设。

【疾病预防与控制】全年完成霍乱、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风疹等重点传染病预警监测项目15项。及时处置26例输入性登革热疫情和5例本地感染病例,对7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开展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对疫区来华的127人进行追踪管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推进免疫规划工作,巩固人群免疫屏障。加强部门合作,将艾滋病纳入市委党校课程,提高领导干部艾滋病防治意识;完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非福州市籍流动人口纳入免费治疗,加强对全市10家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的指导培训和实验室能力建设。启动中国——默沙东艾滋病合作项目和第三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在全市开展死因监测工作,掌握居民期望寿命和死因顺位情况。成立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推进慢性病防治一体化建设。年内全市未报告重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呈平稳态势。

【卫生应急】新制订《福州市雾霾污染应急预案》《福州市水体污染应急预案》《福州市长乐国际机场突发应急预案》等7部预案。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增强卫生应急能力。开展元宵灯会、省市“两会”、“5·18”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6·18”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沙滩排球赛、中国羽毛球赛和国际电影节等数十场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保障受益人数逾百万人次。

【妇幼保健】完成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设备达标建设,落实危重症孕产妇监护救治网络项目工作,开展婚前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全市儿童和新生儿转诊救治网络,提高儿童和新生儿抢救能力。严格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准入和监督管理。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心理卫生科,试点开展问题儿童早期干预工作。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20周年,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总工会于7月在全市联合开展妇幼健康技能竞赛活动,市一医院的林培红、叶健文、王晓钦、以及仓山区妇幼所的李玉章,分别获妇女保健组、围产保健组、计划生育组、儿童保健组个人一等奖;福清市卫生局代表队、闽清县卫生局代表队获团体一等奖,并获“五一先锋岗”称号。全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16.28/10万,婴儿死亡率3.7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06‰。

【中医药事业】推动台江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健全基层中医药网络。加强中医药专科能力,开展市级第六期中医专科、8项省级重点专科和农村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长乐市中医院完成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评审。依托区级综合医院,推动晋安、马尾的基层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推进中医药传承培养和行业管理,实施省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医管理人员临床技能考核。

【医疗服务能力】医疗管理严格医疗机构、人员准入管理,规范和简化设置审批流程,医疗机构执业登记1家、变更登记12家、年度校验13家、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延续5家;对28家现场审核合格的医疗机构换发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放护士执业注册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办理全市护士首次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及变更注册2856人次,医师首次注册及变更注册518人次,医师多点执业11人次。在二级以上医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及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通过选择合适的病人,按照临床路径表单对病人进行诊疗,规避医生治疗的随意性及超范围用药、检查等现象,全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基本达标,综合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较去年下降10DDD(每百人每天的抗菌药物使用频度),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下降5%,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疗程从3-4天缩短至1-2天。同时,将医疗机构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列入2014年福州市医院评价标准。12月,组织专家对市属二级医院、市管民营医院41家医疗机构的检查、用药、治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问题,要求整改。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对医疗广告发布情况实施全程监控,全年监测医疗广告493条,其中违规医疗广告75条,对发布违规医疗广告的7家医疗单位予以记分并通报全市。与市诚信促进会联合开展全市卫生系统诚信医疗体系建设,评选福州市诚信医疗示范单位。调整充实原有11个医疗专业质控中心组成和挂靠单位,增设妇科、产科、肿瘤化学治疗、脑卒中、精神医学5个质控中心,逐步完善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机构建设体系。对全市208家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情况进行调查,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市医学会全年受理医疗事故案件49例(卫生行政部门委托44例,占89.8%,法院委托5例,占10.2%),其中完成鉴定30例,医患双方协商解决7例,在鉴定7例,按规定终止1例,按规定中止4例,鉴定为医疗事故11例(一级甲等轻微责任2例,一级乙等轻微责任1例,二级丁等主要责任1例,三级丙等主要责任1例,三级丁等次要责任1例,四级完全、主要、次要责任各1例,四级轻微责任2例),占36.7%,不属于医疗事故19例,占63.3%。鉴定案例涉及科室前三位:妇产科6例、普通外科5例、骨科和急诊科各3例。鉴定涉及医院级别:省级10例、市级0例、县(市)级11例、卫生院2例、民营(诊所)7例。协助其他设区医鉴办完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例。全市受理职业病鉴定11例,完成鉴定8例,完成鉴定的案件中职业噪声类5例、职业中毒类2例、职业中暑(热射病)类1例。其中维持原医疗机构诊断结论的病例有6例,改变原诊断结论2例。双方协商解决1例,在鉴定2例。协助其它设区市医鉴办完成职业病诊断鉴定13例。受理并完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1例,改变原诊断1例。协助其他设区医鉴办完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1例。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市属医疗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55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录用515人。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0691人,其中高级职称2031人,中级职称4961人,初级职称13699人。市卫生局与市公务员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直卫生系统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对引进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人员可由招聘单位随时通过直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对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卫生部直属高校以及重庆医科大学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通过校园供需见面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与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现代医院职业化管理培训班,邀请卫生部体制改革司司长梁万年、清华大学教授周生来等多名国内知名顶尖专家学者到福州讲学,组织6期,累计培训600多人次。出台《市属医疗单位医生晋升前到县乡基层卫生院开展技术帮扶的方案(试行)》,下派124名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进行帮扶;同时落实城市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乡镇卫生院帮扶工作。开展选派援疆、援藏、援博茨瓦纳及下派驻村干部的服务工作,全年派出援疆、援藏人员3批6人次。全年获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立项84项。经国家外专局批准,首次组织市卫生系统12名专业技术骨干赴澳大利亚进行医疗管理培训。

【卫生信息化建设】将民营医疗机构接入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市属民营医院接入11家,县(市)区管民营医院接入7家。建设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在全市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原有的妇幼信息管理模块基础上,建立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平台,该系统有孕产期保健服务管理、产前筛查与诊断管理、新生儿筛查管理、儿童健康体检管理、高危儿童管理、五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妇女病查治管理、婚前保健服务8个模块,于1月1日起在全市各级相关医疗机构启动运行。

【卫生监督执法】将省卫生计生委下放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医疗广告审查及艾滋病、结核病相关样本(含疑似)准运证等审批事项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同时修订办事指南,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4项有关餐饮消费环节的行政许可与母婴保健技术人员执业许可证变更的行政许可;取消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转变为公共服务事项。下放部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的审批权限、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到各县(市)区卫生局。9月9日,市卫生局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完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交接手续,至此,市局即停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相关的行政许可、巡查监督、行政处罚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再受理涉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投诉、申诉、举报、信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事项。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024人次,车辆136车次,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561家次,取缔无证行医14户次,罚没金额10.3万元。加强公共场所场所监督,开展住宿业、美容美发店、娱乐场所、公共浴室、游泳池等公共场所专项卫生检查工作,监督检查6500多家次,覆盖率均达100%。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评审验收,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强化放射防护、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消毒产品等监管。

【爱国卫生月活动】在全市开展以“远离病媒侵害,你我同享健康”为主题的第2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全市开展大型宣传活动30多场,免费义诊200多人次,健康教育讲座60多课次,张贴宣传标语、墙画约1200处,制作更新宣传栏、电子显示屏300多期,发放宣传材料8万多份、除四害宣传药品3万多份。组织开展全市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活动,出动专业消杀人员600多人次。

【健康场所试点项目】在全面推进第三批健康场所项目实施基础上,推动学校健康食堂申报创建。乌山历史风貌区结合AAAAA景区创建工作,以提高健康素质、创造健康环境、倡导健康生活为核心开展创建健康场所工作;台江区老人公寓、夕阳红公寓改善老人居住环境,加强老人血压、血糖日常监测;各学校也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以营造健康环境、提供健康饮食、培养健康生活、普及健康锻炼、培育健康心理、建立健康保障为主要目标开展创建活动。5月,市爱卫办、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学校健康食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各学校申报和市教育局推荐,确定福州二中等9所市属学校开展健康食堂创建活动。

【城区除“四害”】五城区开展12次全市统一外环境消杀活动,包括2次全市统一灭鼠活动、4次外环境下水道热烟雾灭蚊蟑活动、4次外环境药物灭蚊蝇活动和2次外环境蚊虫孳生地药物处理活动。各区组织开展2次室内统一烟熏灭蚊灭蟑活动。5月,在城区部分旧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和城中村的公共外环境建设灭鼠毒饵站4万多个。6月起,广东省发生登革热暴发流行,福州市陆续有输入性病例,并发生5例本地病例,市、区爱卫办组织人员到有关场所,发动群众,治理蚊虫孳生地并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疫情扩散,未发生暴发流行。8月,市爱卫办组织举办1期全市除四害培训班,受训人员158人。

【农村改厕】年内4个县14个乡(镇)28个项目村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050户,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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