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人〔2016〕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林强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正处长级);
吴德泉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则铭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江智文同志任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处长级),免去其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委会主任(正处级)职务;
黄霄辉同志任香港华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澳门华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坦同志任福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杨立宏同志任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福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陈金友同志任福州市投资促进局调研员;
卢玲同志任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员,免去其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林晓东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局长(副处级)职务;
黄绍兴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局长(副处级),免去其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局长(副处级)职务;
林友惠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局长(副处级);
潘宣彬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局长(副处级),免去其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局长(副处级)职务;
郑南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局长(副处级),免去其福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江家良同志任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陈明东同志任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卓继辉同志任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金昌钦同志兼任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福州市鼓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
沈骅同志兼任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江海同志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职务;
免去王振松同志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调研员职务;
免去黄建新同志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陈斌同志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陈武成同志的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局长(副处级)职务;
免去刘必霖同志的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任巍同志的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健同志兼任的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管委会(筹)主任职务;
免去郑炳锋同志的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副调研员、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管委会(筹)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建华同志的福州市滨海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处级)职务;
免去黄雨涛同志的福州市滨海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处级)职务;
免去林如长同志的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山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余颖凌同志的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处级)职务;
免去林峭立同志的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处级)职务;
免去毛向标同志的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处级)职务;
免去赵勇同志的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处级)职务。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