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原属于《禹贡》九州中的扬州,周代为七闽之地。《周礼·夏官·职方氏》:“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贾公彦疏:“叔熊居濮如蛮,后子从分为七种,故谓之七闽。”春秋以后为越地,越王勾践六传至无疆灭于楚,又七世至闽越王无诸姓騶氏,建都于冶。 (见《史记·越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