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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福州建置沿革
2017-12-0709:19:31来源: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1949年8月17日,福州解放。8月2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成立,辖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5区。12月,林森县(1950年4月恢复原闽侯县县名)的10个乡划入福州市,增设鼓山、洪山两区。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福州市领辖范围不断扩大。从1983年起,实行市带县体制,福州市辖鼓楼、台江、仓山、马尾、郊区5区和闽侯、连江、长乐、福清、永泰、闽清、罗源、平潭8县。1990年12月,福清改为县级市。1994年2月,长乐改为县级市。1996年1月,郊区更名为晋安区。2009年7月底,中共福建省委八届六次全会作出决定,设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2009年9月,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2010年2月,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更名为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级别升格为正厅级。2017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县级长乐市,设立福州市长乐区,以原长乐市的行政区域为长乐区的行政区域。福州现辖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长乐6区,闽侯、连江、罗源、闽清、永泰、平潭6个县及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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