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委干〔2018〕312号
经研究决定:
设立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议,撤销中共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
高锦利同志任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议召集人、主任;
叶红同志任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议成员、副主任;
陈清华同志任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议成员、副主任;
宋建兴同志任中共福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室务会议成员、副主任。
原中共福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副主任,中共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书记、成员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福州市委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