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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乔木与地方志
2022-02-0816:44:17来源:中国方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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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乔木同志1980年4月出席中国史学会代表大会和1986年12月出席第一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并发表讲话,同时就地方志工作作出批示。 


从县志中了解当地情况

  1949年春,新华社总社把刘白羽(解放后曾任解放军总政文化部长)和穆青(解放后曾任新华社社长)召到刚解放不久的北平,让他们任特派记者随军南下。南下时,当时兼任新华社社长的胡乔木在香山约见他们,指出:你们每到一个地方,可以先查找县志,从中了解当地的政治、经济、历史、地理情况以及风土人情,做到心中有数。只有详细地大量地占有材料,把情况吃透,把历史和现实结合起来,文章才能写得有深度,有立体感,生动活泼,让人爱看。 

(穆青:《新闻工作者的良师益友——怀念乔木同志》,《人民日报》,1993年10月24日) 


地方志的编纂是迫切需要的工作

  1980年4月8日,胡乔木在中国史学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发表《关于史学工作的几个问题》的讲话。他指出:“地方志的编纂,也是迫切需要的工作。现在这方面的工作处于停顿状态,我们要大声疾呼,予以提倡。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材料,继续编写地方志。不要让将来的历史学家责备我们这一代的历史学家,说我们把中国历史学这样一个好传统割断了。应当说,历史系大学毕业生的出路是很多的。我们本来应当有很多工作需要大量的合格的大学生去做。例如编写地方志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我们还要出版自己的年鉴……” 

  (胡乔木:《关于史学工作的几个问题——一九八四年四月八日在中国史学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载《胡乔木文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110页)


在第一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地方志工作会议已经开了几天,这是解放以来第一次召开这样的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全国地方志工作蓬蓬勃勃地向前开展的情况下召开的。经过同志们的努力,各地地方志工作已经开始有了收获;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还会有更大的收获。这是叫人非常高兴的事。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在这条战线上辛苦努力的各位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热烈的祝贺! 

  最近几年地方志工作进展很快,已经有一批县志、一批省志的专志在陆续出版;更大数量的志书的编辑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很多地方已有了可以经过一定加工就能够出版的成果。更重要的是,锻炼了、培养了一大批从事地方志工作的优秀人才;积累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编纂新地方志的可贵经验。对于地方志工作,我虽然曾经作过宣传员,但是我在这方面没有做过任何具体的工作,对已经出版的地方志也看得很少,因此说不上能够在这次会议上有什么发言权。同志们要求我来说几句话,我只能就已看到的少量材料、少量志书、这次会议上胡绳同志的讲话要点、曾三同志的工作报告、会上印发的重要材料以及我翻阅过的几本新出的县志和市志,就我临时想到的一些问题,提一点纯属个人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点,关于市志和市属县的县志问题。我看到修志的规划里面,提出市志、市(包括地区及地区级的盟、自治州)属县的县志,这样一个提法。这样提法,有它方便的地方,但也会有一些不方便的地方。假如说,一个市包括许多县,市志跟它所辖的县的县志怎样分工,好像没有说清楚。如果是一部完整的市志,它就不得不把所辖的各县都列在里面;同时,它所属各县如果又另修志,那么,这两者之间工作怎样衔接,体例上怎样协调?如果处理得不好,会不会造成人力、物力上的浪费?会不会发生重复,甚至矛盾,这个问题现在不能说出什么具体意见,希望各地对这个问题能够好好考虑一下,怎样把这两者的关系处理好。 

  第二点,关于新方志的体裁和科学性问题。在新方志体裁方面,大家在实践中已经解决了不少的问题,今后在工作中还会逐步使它完善起来。不可能一开始就把门类、篇目都设想得很完善,把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应该怎样分出各种题目,以及它们的先后,它们的要求等等都考虑得十分周全,也可能我们在当代认为编得比较好的地方志,经过二三十年以后,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经济、科学文化的发展,又会感到它们还不够完善了。这种趋势是不可避免的。过去的旧方志分了许多门类。许多方志设立的门类不都相同,即使相同的门类在体例上也并不完全一致。有的编了许多资料性、文献性的东西。有一些在这方面比较简略,在那方面比较详细;有一些则相反。旧的地方志给我们保存了很重要的史料。对于旧方志所有的那些门类,我们现在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哪些门类没有必要再设,哪些门类过去没有而现在应当设。过去的地方志,别的问题且不说,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在各个门类之间看不出相互间的影响和逻辑关系。因此,旧的地方志作为一种资料书是有价值的,但它的科学性很差,这不足为怪。新的地方志应该在这方面有很大的改善。我们不仅要门类设得比较合理,在门类的叙述上比较得当,而且要力求表现出各门类的相互关系。这种相互关系的研究本身不能在地方志里面展开,那是另外一门专门科学,地方志应当提供一种有系统的资料。这种有系统、有组织的资料应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为了研究地方志各门类之间的相互关系,这里面涉及许多学科,从历史学、各种专门的史学、史料编纂学、自然地理学、历史地理学,到人文地理学、经济地理学(也可以作为人文地理学的一部分)、社会统计学、社会学、民俗学等等。这里面最主要、最关键的也许是人文地理学,有关的专著听说正在出版中,这对方志学的建设会有很大的帮助。当然,其他方面也都是不可缺少的。 

  地方志的编纂者要逐步地提高地方志的科学水平,但这决不能勉强要求,只有在从事这一工作的各位同志掌握越来越多的科学武器以后,才能逐步地做到。我们要求科学化,在不能做到高度科学化的时候,我们也可以要求一种比较低水平的科学化,至少要求整部地方志从头到尾都力求严谨,要保持一种科学的、客观的态度。 

  在这方面,我想提出一个问题同大家商量。作为地方志编辑工作的同志,要力求在编辑工作中避免一种所谓“政治化”的倾向。所谓“政治化”,就是不适当地表现出一种政治的色彩,这样就减弱了著作的严谨性、科学性,使地方志染上了一种宣传色彩。从我所看到的新编地方志中,我感到存在着这个问题。客观的历史就是客观的历史,不需要在地方志里画蛇添足地加以评论。地方志不是评论历史的书,不是史论。多余的评论不但不为地方志增光,反而为地方志减色。事实上明清时代的地方志也有这种色彩,但是修得比较好的志书,一般说来这种过分的渲染是比较少的。当然这种志书也表现了一定阶级的世界观。现在有的地方志,还不必去看它的本文,就使人感到有一种强烈的宣传色彩。打开这本书后,首先出现的不是序言,也不是目录,首先是大批的题词,以及大批选得不适当的照片。我觉得像这样一种格式就不合乎地方志的规范。我在这里也需要做一点自我批评,因为我也为有的县志题过词,这我决定撤销。地方志不是发表题词的地方,它也不需要任何不必要的风景照片,因为不是导游手册。至于其他不相干的照片更不需要了。地方志是严肃的、科学的资料书。现在说的这种风气,却损害了地方志的科学性,这是应当避免的。 

  在正文方面,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说明编者还不很清楚在地方志里面究竟应当表述什么内容,怎样去表述。比方说,写一个人物,写完了他的事迹以后,忽然加上一句“某某同志永远活在某某地方人民的心中”,下面还有个惊叹号。这不合乎地方志的体裁。还有像这样的措词:“某某地方的人民正在向着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奋勇前进!”这些语言都不是地方志的语言。明清时的地方志确实没有这类东西。我们不应该画蛇添足。地方志的价值,在于它提供科学的资料。在这个范围内,应该要求地方志做到一句也不多,一句也不少。如果说不能做到后一点,至少要做到前一点。希望我们所有地方志的编辑同志一定要在自己所编辑的地方志中,杜绝任何空话,摆脱任何宣传色彩,使我们编出来的书是一部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汇集,让它能够经受历史的考验。尽管它不是一部科学理论著作,但是它究竟还是一部科学文献。这样,它就可以赢得读者的信赖。 

  在地方志每个门类下面要提供哪些资料,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作更多的探索。例如有的县志中有这样一个门类,叫“社会”,这是很好的,是旧志所没有的。但“社会”这个门类中,究竟要包括一些什么内容?值得研究。它可以有例如以下的内容,人口的构成和分布,居民区的结构和分布,在解放以后,特别在改革开放时期,社会职业组成所发生的一些变化。县志里常常可以看到“教育”这样的门类,但在“教育”这个门类下,只是列举了有多少学校、多少学生,或它们逐年增长的数字,却没有说到学校的实际情况如何,教育事业面临的障碍是什么,文盲所占人口百分比和组成状况,在实行义务教育制后所面临的问题。社会上有些什么样的犯罪活动,在这些犯罪活动里面,有哪些可以作为社会问题列在“社会”门类下面,怎样写才比较适当。诸如此类,都需要研究。所以地方志的体裁有很多问题要在实践中努力探索解决。希望在座的各位同志,各位地方志工作的先锋,在这方而能够多多地考虑,多多地尝试,使我们的地方志的内容更加丰富、更加符合科学的要求,使这部文献的科学价值更高。 

  第三点意见,就是地方志的份量。我想,地方志应做到详细,同时应做到简略。所谓详细,指它所应讲到的方面都讲了;所谓简略,就是指每个方面的说明要像打电报、编辞书那样地精炼,要惜墨如金。作为一部实用性的文献,不能分量太大,分量太大引起种种不便,这是一种希望,一种既不容易达到而又必须达到的奋斗目标。 

  第四点意见,是关于出书的速度。曾三同志说到,有可能在2000年或稍长点时间做到省、市、县志书都出齐。提出这样要求是非常积极的,只是我担心恐怕不容易实现,如果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就更不容易实现。比方说,我们能不能要求全国每个县或相当于县的单位毫不例外地都能编出自己的县志?估计大多数县有这种可能性,但是有很少数的县是没有这种可能性的。比方人口很少,居民点很少,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的县,现在就不可能考虑编县志,还有其他不容易解决的现实问题。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在不能编县志的县,可以先由县或地区编出一些资料,哪怕这些资料是不适于印刷出版的,以便将来利用。就在可以编县志的地方,也不能把修志工作看得过分轻易。与其出一部很不得体的县志,不如暂时出一部油印或铅印的资料,作为一种稿本而不出版要更好一些。可以等到过了几年,有了合格的编辑,编写新地方志的经验更多一些,所写的稿子更加成熟以后再出版。我说这样的话,是出于对地方志工作的爱护。我不希望在我们这一代编出来的县志和其他志书有某一些很不适当、很不够格的东西混杂在里边。我希望我们这一代出版的地方志都是比较够格的,这也是符合我们时代、我们国家的要求的。 

  第五点,出版发行问题。如果志书的质量等条件都具备,当然应当公开出版。我们过去关于保密问题的某些规定现在看来不太合适,需要作一些改革。要使我们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能够掌握到必需的实际资料,现在有些问题也许并不属于保密问题,而是把根本不属于地方志范围的材料硬塞进去了。类似这样的情况,负责编辑地方志的同志,负责审稿的同志当然要处理。这里所涉及的是编辑水平问题,而不是保密问题。 

  地方志的发行,也有很不相同的情况。有些地方志发行后可以很赚钱。另一些地方志就有困难,出版社不愿出版,要求国家补贴。在这样情况下,志书就不可能印得很多,更不能分量太大。决不能指望国家财政的补贴,而只能要求自己精打细算,作好安排,要分期分批地逐步地出版。 

  (《中国地方志》,198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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