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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态省建设的实践与启示
2022-04-1810:47:04来源:福建日报

福建生态省建设的实践与启示

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二十年来,福建干部群众按照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亲手擘画的生态省蓝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深入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完成了为完善全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的改革“试验田”任务,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福建沿着习近平同志擘画的生态省战略接续奋斗

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对生态省建设作出部署;同年,福建成为全国首批生态省试点省份。二十年来,福建历届省委、省政府锚定生态省建设目标,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200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2006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促进生态文明的决策》,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连续编制和实施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十三五”专项规划。在生态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2014年福建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16年被中央确定为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试验区,并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创造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具体地,主要从五个方面推动生态省战略的落实落地:

全面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构建生态经济体系。从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站位和高度,持续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一是优化绿色布局。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三线一单”,全面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二是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在沿海和山区分别开展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探索不同资源禀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行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制度,建立“林票”制度,拓展“福林贷”等林业金融产品。三是大力培育壮大绿色产业。深入实施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对标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推动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

着力提升治理效能,高质量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省上下坚定改革定力,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着力把党中央的顶层设计一项项转化为福建的工作实践。一是建立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在全国率先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建立经常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确立八大类别36项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省对市、市对区县、县对乡镇”的审计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生态激励机制。在全国率先探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委托代理机制。在全国率先推行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制度,创新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市场化治理模式。

强化绿色管控,高质量构建目标责任体系。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压实责任,强化担当,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一是创新绿色化生态考核机制。取消对南平、龙岩、三明、宁德4个山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34个县的GDP指标考核,重点考核生态环境质量。二是建立精准化生态监管机制。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生态云平台,推进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建立生态环境网格监管系统。三是建立专业化生态司法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生态司法机构全覆盖,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工作机制,探索“补植令”等生态恢复性司法举措,创新生态司法与生态审计衔接机制。

防范生态环境风险,高质量构建生态安全体系。始终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污染问题,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一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生态环保投资工程包,在全省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二是系统推进重点流域治理。深入实施闽江、九龙江等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系统开展莆田木兰溪“五水共治”,推广长汀经验,持之以恒推进水土流失精准治理。三是系统推动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全面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开展社区更新工作。持续推进“一革命四行动”,实现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全覆盖、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

坚守生态价值观,高质量构建生态文化体系。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价值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显著位置。一是突出生态法制建设。先后颁布实施《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20多部地方性法规,率先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入地方性法规。二是创新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率先建立覆盖全省主要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汀江—韩江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新路子;推广三明、武平林改经验,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三是大力倡导生态伦理和生态道德。在全社会提倡先进的生态价值观和生态审美观,培育绿色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发展积极向上的生态文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省建设的浓厚氛围。

福建生态省建设结出了丰硕果实

通过二十年来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保护绿水青山,福建成为全国唯一的水、大气、生态环境保持全优的省份,绿色生态成为福建高质量发展的突出优势,“清新福建”成为亮丽名片。

第一,综合经济实力实现新提升。2002—2021年,福建经济年均增长10.5%,比全国水平高1.8个百分点;经济总量从2002年的居全国第12位提高到2021年的第8位,人均GDP从第7位提高到第4位,以占全国约1.3%的土地、2.8%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3.9%的GDP,生动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福建样本。

第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新进步。2020年,福建单位GDP能耗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2%;清洁能源装机比重为5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个百分点;万元GDP水耗、能耗分别比2000年下降90.57%、58.60%,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70.53%。福建以占全国2.8%的能源消费,支撑了占全国4.3%的经济总量。

第三,污染防治共治迈出新步伐。2021年,福建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7.3%,九市一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9.2%,市县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96%、100%,87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在全省域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福州、厦门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90%以上;全省城市公交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80%。

第四,生态保护修复达到新水平。2020年,福建森林覆盖率66.8%,连续42年保持全国第一;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0.8%,实现全省九市一区国家森林城市和所有县(市)省级森林城市“两个全覆盖”;全省水土流失率降至7.52%;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82.9%。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39项改革举措和成功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居四个生态文明试验区首位。

福建推进生态省建设的深刻启示

生态省建设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省域先行探索和生动实践。下一阶段,福建将持续深化生态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凝心聚力打造“美丽福建”。福建二十年来生态省建设的持续探索、持续改革、持续实践,为全国各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五个方面的经验与启示: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素质”协同共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生态省建设要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形成实现保护和推动发展协同共生的生态文明路径。要牢固树立生态底线思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同时做好“生态+”文章,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全过程和各方面,建立绿色循环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积极探索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遵循。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经济财富、社会财富,要立足于增强生态产品生产、供给能力,按照生态产业化经营的要求,积极探索自然财富、生态财富转化为经济财富、社会财富的路径,保障绿色产品及服务的供给;围绕如何提升生态产品价值,注重挖掘山、水等生态资源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化成产业优势,把口碑优势转化成品牌优势,把品质优势转化成价值优势,确保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始终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规律性,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要遵循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注重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对山上山下、地上地下、城市乡村、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等开展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通过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切实推进治山、治水、种树、护田、种草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的宏观把握和有机结合,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维护生态平衡。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污染问题,以不断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和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着力点,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提升生态管控能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研究和实践创新,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供给,完善污染防治制度配套,逐步建立起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要强化制度执行,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大众等各方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细化实化,建立起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管控体系,真正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合力。

(执笔: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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