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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要考虑林业产业化问题,既然沙县是林业大县,除了要一个林业生态效益外,还应该要林业的经济效益,真正把林业当成产业来办
2022-08-0317:06:47来源:海博TV

福建山多、林多、树多,被称为“八山一水一分田”。自古以来,福建人靠山吃山,山林被誉为“绿色金库”。

可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福建林业发展面临种种窘境,广大林农守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

福建是南方集体林区,问题也恰恰出现在“集体”二字。

在计划经济的大背景下,集体山林的产权主体没有明显界定,林农作为集体山林真正的所有权主体被虚置,林权归属不清、机制不活、分配不合理,出现了“乱砍滥伐难制止、林火扑救难动员、造林育林难投入、林业产业难发展、农民望着青山难收益”的“五难”困局,其中,又以“乱砍滥伐”问题最为严重。

在集体林统一经营的年代,林农缺少收益权利,却承担集体林管护责任,结果谁也不愿意管,以致盗伐成风,屡禁不止。

这在全国也不是特例。

当时,全国范围内,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家庭承包经营已然成为农村田地的基本经营制度。唯独在广袤的山林地区,原有的林业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仍占据统治地位。

早在主政宁德时,习近平就萌发了林业体制改革的思想。在1989年1月撰写的《闽东的振兴在于“林”——试谈闽东经济发展的一个战略问题》一文中,习近平明确指出:“如何抓住机遇,把闽东林业推上一个更高的层次?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思想,这就是: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增强林业自我发展能力;以林为主,加强管护,立体开发,加快造林步伐,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办林业,把林业发展同粮食生产、出口创汇、脱贫致富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闽东发展林业的基本要求是:狠抓统一思想认识、多方筹集资金和落实管护开发措施等三个重点,解决林业政策体制和祖宗山权两大难题,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三种效益。”

担任省委副书记后,习近平多次深入林区开展调研,了解福建林业面临的困难和群众的期盼。

“要考虑林业产业化问题,既然沙县是林业大县,除了要一个林业生态效益外,还应该要林业的经济效益,真正把林业当成产业来办。”1996年,在林业大县沙县的调研中习近平说。

但他显然对这件事有着更深层次的思考——“林改”改的是制度,更是呼应“百姓的期盼”。

1998年4月21日,从福州到龙岩调研的路上,习近平对当时还在省委办公厅工作的黄建兴等同行者畅谈起“土地关乎民心”的话题:“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改朝换代都因土地问题而起,自古以来始终演绎着土地兼并和抑制兼并的历史发展过程。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他说,领导干部必须有爱民之心,要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老百姓的期盼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把老百姓的呼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

多次跟随习近平调研的黄建兴很清楚:“那时候,广大林农的‘呼声’,其实就是他们一直想说却没敢说出来的:‘把集体林权分到户。’”

习近平曾对黄建兴说:“福建林业曾经辉煌过,随着形势的变化,各种矛盾的积累越来越多。如果不改革,总有一天矛盾会大爆发,必须首先在林业经营体制上动手术。”

黄建兴知道,经过一系列调研,如何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设想已经在习近平心中成熟了起来。可他也着实为这位年轻的省领导捏了一把汗——林权制度改革没有先例,这可是个敏感的问题。

“既要慎之又慎,又要积极推进!”习近平反复叮嘱。

基于这一原则,经过再三斟酌,武平被选为了“试验林”,开始了“林改”的试点。

内容节选自《闽山闽水物华新 习近平福建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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