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台江区大庙山西麓(福州第四中学内)。民国13年(1924)南台诗人翁心组、蒋逢年、张鹤廉等组建福州志社。同年九月,社人捐资在大庙山原去毒社戒烟局旁建起志社诗楼。楼占地面积283平方米,坐北向南,双层砖木结构,作为社人吟诗唱和的场所。诗楼墙基嵌有民国13年、19年碑记三通,记载组织志社、建造诗楼和志社活动等情况。1988年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来源:《福州市文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