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仓山区梅坞路。坐东朝西,为单栋双层洋楼,占地约200平方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郑祖荫、林斯琛、郑权等人以办理救火、戒烟、施药、殡葬等公益事业为名,向官府立案,建立“桥南公益社”于古榕书院,不久迁此。光绪三十二年(1906)中国同盟会福建支会在此成立。对外称“丙午俱乐部”,实为中国同盟会福建支会总机关,创办《建言报》,鼓吹革命。民国元年(1912)4月21日孙中山来闽在此处发表演说,慰问同盟会会员,留影并亲书“独立厅”三字,现已全面修复。1983年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来源:《福州市文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