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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连江中琉交往的百年史迹
2026-02-0411:21:40来源:

  作者:林庚

  明代中琉宗藩关系确立后,东海碧波之上便架起了两国政治、经济与文化交往的桥梁,更孕育出跨越沧波的人道守望传统。连江县踞闽江口之利,坐拥得天独厚的山海形胜,明清逾百载间,逐步构建起体系完备的援琉救援与通航往来网络,成为中琉文明交融的生命纽带。当地的援救行动、通航管治与涉外庶务处置,既在奏折公牍中留下清晰史迹,又于碑石遗存间镌刻出援救的温情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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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三年十月,闽浙总督尔吉善奏报琉球贡船遇风漂至东洛岛海域的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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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八年六月,福州将军新柱奏报琉球贡船在长门海面触礁受损、当地官民护送入省事宜。

  一

  东海风涛无常,琉球船只每因遭遇飓风漂流至中国海岸,此类船只即史料所载的“漂风船”。据《明实录》《历代宝案》《中山世谱》等文献载录,明代已形成琉球漂风难民处置规程,对难民的救助与遣返渐趋规范;入清后相关政策更臻完备,至乾隆时期发展为覆盖接收、安置、抚恤、遣返等环节的成熟体系。连江县的援琉救援实践,正是这一制度落地的典型样本。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有乾隆十三年至光绪十年百余年间的六则奏折,清晰勾勒出此项制度的长期连续性,也彰显出其执行过程中的温情底色。

  这六份清代督抚奏报所载救援事例,皆翔实可考。乾隆十三年(1748)八月,琉球贡船遇风损毁,百余人漂抵北茭东洛岛海域,当地官民携粮银、募舟楫,协作护送入省;乾隆十八年(1753)六月,一艘琉球贡船归程途中在长门海面触礁,幸存91人,闽安协副将邱有章、福防同知郝霔调拨民船出航接运,“督、抚照例查办”,福州将军(兼管闽海关事)新柱全程落实免税抚恤政策;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月,琉球难民崎山等21人漂至定海,经当地妥善中转,顺利护送入省;嘉庆二十二年(1817)八月,琉球难民多嘉良等7人漂至奇达洋,当地文武员弁闻讯后协同接引、妥为安置;道光七年(1827),经浙江镇海救助的琉球难船驶入五虎门,船上难民被顺利安置馆驿;同治十三年(1874),定海渔民救起琉球难民金城等12人,由五虎巡检专人负责护送入省。即便到了光绪十年(1884)中法战争期间,经浙江救助的琉球难民谢秀孝等10人,仍循例抵达五虎门并被安置馆驿。

  这一救援制度的规范性,在不同时期的奏报中形成跨时空印证。乾隆二十九年七月,福建巡抚余文仪奏报浙闽沿海琉球国“难番”处置情况,明确“每日米一升、盐菜银六厘”的常规供给标准,难民归国时另给“行粮一个月”。而到了嘉庆十二年(1807)二月,福建巡抚张师诚奏报由浙江象山县护送来闽的琉球山里亲云上等遭风漂人员安置情况,也是按乾隆年间这一标准予以救济。

  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已觊觎琉球,闽浙总督李鹤年仍按例奏报金城等难民的译讯安抚、食宿供给与护送流程,坚守“怀柔远人”的宗藩政策。光绪九年(1883)十月,谢秀孝等10名琉球

  难民(原15人,途中身故5人)经浙江转运至连江五虎门,福建官员按制发放口粮盐菜银,费用从“存公银”列支并造册报销,彰显制度执行的刚性与经费管理的严谨性。百余年间,无论和平治世还是战乱动荡,救援行动从未中断。奏折记载完整地还原了清代中琉难民救助制度的实践韧性。

  二

  连江山海相依的地理格局,孕育出分工明确、协作有序的中琉漂风船救援网络,各节点职能专属、联动有序,形成全程闭环的救援链路。

  五虎门作为闽江内港法定门户,是琉球船只入榕的终端关口,兼具准入核验、涉外交接、馆驿安顿的核心职能,承载着宗藩往来的制度法理与礼仪象征意义。据史料记载,乾隆二十一年(1756),琉球国册封使的护送兵船原定于六月初十日从五虎门放洋,却因风浪阻滞未能成行;嘉庆十三年(1808),册封正副使齐鲲、费锡章在此候得西南风,方顺利启航;道光十八年(1838),侯官(今福州)人林鸿年奉命册封琉球,也是从五虎门扬帆起航。这一候风启航的流程,在中琉数百年的往来中代代相沿。

  五虎门同时是琉球贡使舟楫与漂风难船的停泊之所。乾隆八年(1743),168名琉球贡使由闽安协官兵护送“出五虎门洋返国”;乾隆十二至十六年间(1747—1751),多艘琉球贡船遇风后“护进五虎门”,停泊于怡山院;自道光七年(1827)起,多批经浙江转送的琉球漂风船难民,均从五虎门驶入境内,“护进五虎门”成为史书中记载此类事件的固定表述。五虎门内的怡山院天后宫,被嘉庆年间的册封使誉为“谕祭祈报之处,海舟出入所必由”。使臣启航前,需赴天后宫谕祭海神以祈航途护佑,归航之后再行报祀谢恩,由此形成祭祀、启航、归报的完整礼仪闭环。

  随着琉球贡使、漂风船难民及外国使节的频繁往来,五虎门的涉外治理体系逐步构建完善,从单纯的宗藩礼仪通道,升级为集多项职能于一体的涉外行政一站式点位。同治十三年(1874),琉球漂风船难民抵达后,由五虎巡检专人护送至省城,可见巡检作为当地常驻官职,既执掌涉外人员护送之责,亦负责日常治安管控,其背后更有军事力量的隐性支撑。

  咸丰五年(1855),琉球大船护送中国商民抵闽,于“五虎门海防厅衙门交卸”,这一记载印证了海防厅承担着跨境人员移交、查验的司法与行政职能。而五虎门的涉外功能,也从宗藩往来专属,逐步延伸至通用涉外事务:同治八年(1869),俄罗斯使臣肃阿从五虎门启程前往厦门,标志着其已成为通洋使节行旅的重要节点。光绪十年(1884),军机大臣左宗棠为规范闽江口航运与海防秩序,下令划定内港停泊红线,设置铁浮标为界,并通饬各国领事及沿海各省严格遵照执行,明确法舰需提前避让,为五虎门的门户管控增添了严明的制度约束。

  长门扼守闽江内外口咽喉要地,平日主理航政秩序、维护海上通行,遇急则化身救援前沿,依托常态化驻防的水师战船,为漂风船救援提供坚实保障。乾隆十八年(1753),琉球贡船于长门海域触礁失事,闽安协副将邱有章、福防同知郝霔当即雇船接运难民、妥为安顿。这一史实足见长门作为闽江口安全屏障的关键作用。

  定海以“会省门户”为定位,自明成化十年(1474)福州港成为中琉交往专用港后,便成为琉球航船进入中国大陆的第一站。中国册封舟返程、琉球进贡船来华,均会在此抛锚停泊,候风候潮再行进发。明清两代的册封使,都在其著作中留下了“定海”的记载,足证其在中琉官方航线上的重要地位。嘉靖十三年(1534),册封正使陈侃出使琉球归来,在《使琉球录》中记有“(九月)二十八日,至定海”,此书亦成为后世册封使出使的重要参考;万历七年(1579),萧祟业出使琉球,亦在其《使录》中提及“初二日,进定海”。清代册封使则将这段航线的记载推向翔实,康熙五十八年(1719),副使徐葆光在《中山传信录》中写道“日晡,与二号船齐至定海所”,还明确标注“琉球姑米山到福州定海所,有五十更船(一更60里)”的航线里程;乾隆二十一年(1756),副使周煌在《琉球国志略》中亦记载“十一日,用申针,收入(驶入)定海所,下碇”。这些跨越百年的文献记录相互印证,清晰说明定海是中琉官方航线上从未变更的固定站点。

  除了交通枢纽的作用,定海在地方管控与人力储备方面亦发挥着独特作用。明末,册封琉球正使夏子阳曾从梅花所、定海所的驻军之中,选拔熟悉海道的水手,以适配远洋航海的需求;入清后,定海又承担起琉球难船集结、中转的重要职责。乾隆三十九年(1774)三月,琉球国中山地方官差崎山等21人,从那霸港开船前往八重山装载米粟,途中遭遇飓风,于四月初六日漂至定海海域,后经当地妥善安置,四月十七日被护送入省、安顿馆驿,全程处置规范有序。

  北茭为外海近岸要隘,直面外洋、视野开阔,是琉球漂风难船的首要接收点,主要承担难船难民的初步安置与临时补给之责,乾隆十三年(1748)此地便曾接收琉球破船所载的百余名难民。奇达洋则因风高浪急、礁石林立,成为海上事故高发区。二者同为中琉漂风船救援链的起点,一旦遇有难船漂至,当地渔民就近施救、巡检衙门快速响应,为后续的官方处置抢占黄金时间。嘉庆二十二年(1817)七月,琉球国那霸府泉崎村多嘉良等七人,驾船前往八重山装运米粟,途中遭遇风暴,于八月初二日漂至奇达海域,当地文武员弁闻讯后即刻出防,将其护送入省核验,使难民得到及时救助。八月十二日,福建同安协副将陈元标将此事据实禀报省城,后续由福防同知尚焜会同闽海关委员等官员,依例负责难民的接待、安置与抚恤事宜。

  (本文奏折资料来源于连江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编《激阅千年》)

  《福州晚报》(2026年2月4日 A07版 闽海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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