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时5天的福州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顺利完成各项议程,昨日上午在福州人民会堂闭幕。
大会经过表决,先后通过了《关于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福州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的决议》、《关于福州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预算的决议》、《关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等六项决议。
《关于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决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福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与责任意识,牢牢把握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机遇,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求,扎扎实实推进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各项工作。着力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中心城市“东扩南进、沿江面海”发展,构筑城市发展新格局,提升城市个性、内涵和魅力。要认真解决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等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推进依法治市。
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袁荣祥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