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教育局将于本月18日、19日在群众路小学召开福州地区中小学与师范本科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据了解,此次供需见面会参加对象为硕士以上学历的研究生、部属重点师范院校、福建师大、厦门大学、漳州师院、集美大学等我省省级师范院校以及闽江学院毕业综合成绩前10%的本科应届毕业生(简称10%毕业生,下同)。参加见面会的毕业生可与福州市区中小学(含职业中专学校)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现场面试并签订就业协议。此外,上述毕业生和其他本科毕业生还可与县(市)中小学、民办学校双向选择。
根据规定,参加供需见面会的毕业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10%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提供的前10%综合成绩证明,须加盖院系、学工处的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