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日起榕临床用血价格将大幅下调
2006-02-2802-56-28来源:

    部分品种降幅达50%
  3月15日起,福州市公民临床用血价格将下调,手工分离成分血等品种血液的价格与2004年出台的《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相比有较大程度的下调,部分品种降幅达50%。

  昨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根据有关规定,将我省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包括采供血机构供应价格、配血费和储血费,采供血机构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价格含血站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费用。配血费按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储血费暂按每袋8元计价,医疗机构收取此项费用后,原临床用血服务费同时取消。

  新标准中采供血机构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价格较之前大部分都有不同程度的下调:

  全血,每200毫升220元;

  手工分离成分血,其中红细胞悬液,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210元(原价240元);浓缩血小板,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100元(原价200元);冷沉淀凝血因子,每单位140元(原价240元);洗涤红细胞,每单位290元;

  手工分离冰冻血浆,其中新鲜冰冻血浆,每100毫升40元;普通冰冻血浆,每100毫升30元(原价40元);

  机采成分血,其中单采血小板,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1380元;单采粒细胞,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1380元;单采淋巴细胞,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1380元,以上原价均为1400元,降20元;

  冰冻血液,其中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手工法每单位340元,机器法每单位460元;冰冻单采血小板,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1540元;

  滤除白细胞血液,凡经过滤除白细胞的红细胞悬液、全血、浓缩血小板、冷沉淀凝血因子、新鲜冰冻血浆、普通冰冻血浆、洗涤红细胞、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等血液品种每袋可加收20元,而原先价格均高于此价,其中滤白全血,每单位300元;滤白悬浮红细胞,每单位320元;滤白浓缩血小板,每单位320元;滤白冷沉淀凝血因子,每单位320元;滤白新鲜冰冻血浆,每100毫升60元;滤白普通冰冻血浆,每100毫升60元;滤白洗涤红细胞,每单位370元;

  滤白单采血小板,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1500元(原价1600元);

  病毒灭活血浆,每100毫升加收40元;

  RH阴性及其他稀有血型血液,以同类同品种RH阳性血液供应价格的150%计价(病毒灭活血浆除外)。

  辐照血液,每袋60元,原先规定每次200元。

  通知同时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收费实行减免政策,减免的具体范围和比例,按《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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