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务员医疗保障水平提高
2006-04-0711-43-12来源:

    40岁以上公务员每年体检一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国家公务员2005年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意见》,我市公务员医疗保障水平将有所提高。

  文件规定,按每人300元对退休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予以资金补助;公务员账户资金用完后,其年度内门诊(含门诊特殊病种)及住院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医保目录范围内)由个人现金支付金额累计超过500元的,按超过部分的80%给予补助。另外,对40岁以上公务员体检从今年起由原定的每两年一次改为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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