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福州管道液化气涨至13.80元
2006-07-1305-38-24来源:

    昨日福州市物价局发布消息,经福州市物价局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经福州市政府同意并报省物价局批准,福州市城区管道液化石油气混空气销售价格适当调整。

  具体调整方案为:民用气由现行3.60元/立方米调整为4.80元/立方米;工业用气由现行3.80元/立方米调整为4.90元/立方米;营业性用气由现行4.20元/立方米调整为5.40元/立方米。

  根据省物价局的授权,福州市物价局按照与管道液化石油气混空气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同时适当调整城区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城区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由现行1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3.80元/立方米。

  以上价格调整方案均自2006年8月1日抄见气量起执行。

  据福州市煤气公司测算,2005年福州市居民每月户均用气量为9.41立方米。以此计算,城区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气混空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1.20元,每户居民平均每月多支出11元。

  福州一家煤气企业负责人昨日表示,此次上调气价后,企业的压力有所减小,但仍未到位。“如果从液化气成本考虑,民用气要调整到每立方米6元多一点才能到位。”

  他说,一段时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波动频繁,价格一路攀升。6月下旬,福州的码头气价达到每吨4550元,而现在又上涨了200多,所以,企业的压力还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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