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大型地质灾害1小时内上报省政府
2006-09-2604-59-37来源:

     今后,省内发生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以及发生死亡灾害的事故都必须在短时内上报政府,大型地质灾害要求在1小时内上报至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告后1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对于6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避免10人(含)以上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省国土资源厅要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对于6人以下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省国土资源厅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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