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地区市县区方志协作会议召开
2006-11-1611-34-2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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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 11月7日,华东地区市县区方志协作会议在榕召开。
    中共福州市委常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华到会讲话,她首先说:福州是历史文化名城,迄今已有2200多年历史。从闽王王审知治闽时代,就开始兴教重仕,提倡理学,为以后的各个朝代英才辈出打下基础,孕育出林则徐、严复、林纾、林觉民、冰心、郑振铎、林祥谦等历史文化名人和革命志士。福州是古老商贸港口城市,“五口通商”进一步打开福州通向外部世界的大门,滨江沿海的区位和率先开展的繁忙的对外经济贸易往来使福州成为中国近代海军和造船业的发祥地。福州是中国著名的侨乡,有500多年的华侨旅外历史。接着,她又介绍了福州地方志的成果:1984年,福州市成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当年开展首轮新方志——《福州市志》编纂工作,至2000年完成。《福州市志》全书共8册,1100万字;2003年,完成了所辖五区六县二市三级志书的编纂出版。根据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的部署,于2003年8月开始第二轮《福州市志》编纂工作,全志分5册、66篇、计划写800万字,目前正在总纂合成。她又介绍了在方志编纂在《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后新的发展:编纂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盛世修志,不仅为后世借鉴,更可为当代服务。在新世纪、新阶段,编纂地方志作为一项长期的具有连续性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对于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全面反映国情,推进三大文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随着《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是我国修志史上具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一件大事,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修志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史志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书记张剑珍做会议讲话,他重点介绍了福建省方志工作的现状,并就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和进行第二轮修志工作发表了看法。他说:今年以来,福建省地方志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机关为抓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确定了工作思路,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全面推动第二轮修志,积极探索方志工作紧贴全省中心工作和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新举措,找准方志工作的位置,做到有为有位,不断发展。他将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总结成四项工作:一是汇报好,及时向省政府和分管副省长书面报告,提出学习贯彻《条例》的建议,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学习好,下发通知,提出了学习要求,召开了设区市方志委主任座谈会,组织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者和参加地方志编纂人员认真逐条学习《条例》,引导大家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条例》含义,明确工作要求,正确履行职责。三是宣传好,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形式多样地宣传《条例》。在《福建日报》刊载福建省副省长汪毅夫《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推动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署名文章,以及《条例》全文,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重视地方志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贯彻好,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几个问题: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方志委具体承办,正在制定《福建省地方志工作2006~2010年发展规划》和《福建省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力争落实修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问题,拟在适当时候以省政府名义组织一次对各地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条例》得到贯彻执行。
    之后,各地代表进行了发言讨论,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张天禄、华东地区市县区方志协作会议秘书长韩章训等都围绕着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研讨第二轮修志工作与代表们做了交流讨论。
    会后还参观三坊七巷名人名居、林则徐纪念馆、马尾船政博物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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