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女性就业结构调整优化层次提升
2007-03-0811-49-37来源:

    近年来,我市妇女就业工作持续发展,据市统计局、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2001~2005年《〈福州市妇女发展纲要〉监测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五年来,我市认真执行《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33项主要目标的评估中有27项达标。其中,涉及妇女就业的妇女与经济领域5项目标全部达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上半年,全市314万多从业人员中,女性有140万人左右,约占44%。其中,全市城镇单位在岗女职工30.78万人,占城镇在岗职工68.4万人的45%。与2000年相比,女性就业人数和就业比例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中,女性在岗比例提高了2.08%,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中女性在岗比例提高了1.95%。

  下岗不失志的全国劳模陈晓萍,创办了“真味包点”,不仅实现了再就业,还吸纳了70多名下岗失业女职工;下岗女工潘平可创办福州美可食品有限公司,已发展成为具有相当规模的知名连锁企业,公司吸纳的下岗失业女职工占员工总数60%以上,并推出“嫂子店”“嫂子车”及“嫂子生产线”,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这些再就业女明星,激励、带动了越来越多的下岗失业妇女走上创业和再就业之路。

  报告显示,2005年我市妇女就业人数以制造业最多,人数达21.14万人,占全部女职工人数的57.40%。主要原因是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中以纺织服装、鞋帽制造、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塑料制品业等发展较快。教育行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的妇女就业人数也较多。

  女性就业除结构调整优化外,就业层次亦有所提升。2005年与2000年相比,妇女在岗职工人数的比重有不同程度下降的行业是:金融保险业下降5.65%,居民和其他服务业下降19.19%,住宿和餐饮下降3.41%。而妇女人数的比重有不同程度提高的行业有:教育行业提高3.41%,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提高2.70%,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提高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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