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市民乱扔垃圾将罚款两百元
2007-06-2805-02-27来源:
    7月1日起,市民乱扔垃圾,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7月1日起实施,27日上午,鼓楼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出动近300名工作人员、志愿者、退休党员上街宣传《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加大了对乱扔垃圾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市民乱扔垃圾,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单位乱扔垃圾将被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单位将被处以该缴纳费用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个人则将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滴撒漏”渣土车的处罚也会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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