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根据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福州市8家成员单位迅速行动,结合近期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手对食品领域生产销售使用违禁物质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农业部门以农产品中的药物残留情况为重点,对3家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报告、先行赔付、检验检测实验室等制度建设不完善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抓好落实。
海洋与渔业部门对福州市水产、贝类批发市场和各大超市卖场销售的水产品70批次进行抽检,重点检查水产品是否浸泡甲醛等有害物质,贝类产品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浸泡污水以及是否违规销售河豚鱼等。
质监部门对糖果制品、水产加工品、小麦粉、挂面产品、茶叶等52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超范围加工食品,厂名厂址标注不实,企业生产记录不够规范、无法现场提供进货验收及进货台账,生产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等问题。对此,检查人员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两家问题严重企业立案调查。
工商部门运用“餐桌污染流动检测车”和快速检测箱,对晋安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长城沃尔玛超市等销售的黄瓜鱼、马鲛鱼等水产品进行抽检,共抽检29个批次,均未检出甲醛超标。
卫生部门对西湖大酒店等35家宾馆酒楼进行餐饮卫生安全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城乡接合部的医疗机构等涉药单位、换证验收未通过的药品零售企业、医院周边药店为重点单位,打击查处中药材掺杂掺假和非法销售中药饮片、中药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共检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4家、药品经营企业117家、医疗机构35家,查封扣押违法违规药品30多件。
经贸部门以18家生猪养殖基地为重点单位进行检查,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同时加强对生鲜超市、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市场、村办市场及餐饮业、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监控与巡查,取缔私宰窝点3家,缴获肉品1250公斤,销毁病害猪肉2870公斤。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查了4家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基地和两家出口玩具生产企业,未发现违规使用铅含量超标的油漆或其他不达标化学物质的情况。但也发现,部分基地存在记录不够规范,可追溯性有待提高;喷洒农药的器具未配备专门的清洗设施;种植面积扩大,未及时报备等问题。检查人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