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召开县(市)区方志委主任会议
2010-07-1511-31-5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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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7月9日,市方志委组织召开县(市)区方志委主任会议。市方志委张硕主任、王小珍副主任、《福州市志》副总编黄启权,各县(市)区方志委负责人和市方志委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王小珍副主任主持会议。
    张硕主任传达了全省地方志机构主任会议精神,并就市方志委如何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福州市二轮修志工作提出五点意见:1、资料长篇的编纂要开展起来,要注重文献资料、口碑资料、影像资料、实物资料的收集整理;2、民俗志的编纂要由各县(市)区共同努力来完成;3、对县(市)区志要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加紧进度;4、对于续志的要求,需要避免不证、漏证、误证;5、继续强调提炼文字、压缩篇幅,同时志书要能体现社会变迁和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的特色。
    会议就各县(市)区修志工作的进展,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并对各县市区“鉴、库、网、刊、会”工作的落实提出具体措施,并要求全体修志工作者要努力建设成“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的修志队伍。关于县市区志稿送审验收程序,会议要求按照福州市政府下发《福州市县(市)区志稿编纂工作与审查验收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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