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五年(1866年)创办的福建船政局,其创办的目的、经营过程中的物资采购、成船的调拨使用、人员往来等,都与台湾有密切关系。考察、探讨这一关系,对加深认识船政的创办、发展、作用和台湾的地位问题有积极意义。以往对此问题尚无专文论述,本文拟就此作考察和探讨,以就教大家。
一、船政与台湾“相为表里”
对于福建船政局创办的目的,倡办者、时任闽浙总督的左宗棠在奏折中讲得很清楚,就是要“整理水师”。要整理水师,“非设局监造轮船不可”。他认为,从“巡洋缉盗”、“用兵出奇”、“漕政”、“海运”等方面,都“非设局急造轮船不为功”。①“船政之设,所以开中国制造之先,备沿海防御之用。”②
福建船政局造出轮船后,装备福建海军,调拨沿海各省包括台湾省海口驻防,用于抵御海外侵略者入侵(“御侮”)和“巡洋缉盗”(“剿贼”),发挥了实际效用。特别是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武装船只入侵台湾,首任船政大臣沈葆桢乘坐船政造出的兵船赴台,并征调其他地方造出的兵船布防台湾各海口,有效威慑了日本侵略者,使日本侵略者不敢再轻举妄动,最后接受谈判撤出台湾。经历这一事件后,闽台官员们更加认识到船政的重要,认识到轮船的重要。当时,护送兵勇、转运军装、接济粮食,“均由轮船直达重洋,克期而集”。③沈葆桢看到日本侵台的军舰比船政局制造的兵船坚利,而且其国内还有两艘铁甲船,所以极力向朝廷奏请制造铁甲船。在未制造出铁甲船前,沈葆桢建议先向外洋购买两艘,以备不测。“彼有而我无之,水师气为之夺,则两号铁甲船不容不购也。”④
船政大臣丁日昌在奏折中说:“伏查船政事宜不特与海防相为维系,而且尤与台湾相为表里。船政若稍有掣肘,则台湾诸事不能顺手。”⑤洋务官员们都认为,船政是海防根本,而台湾防务“关系东南大局”,⑥又是海防重中之重。“船政与海防相表里,海防持久而不敝,船政亦宜日起而有功”。⑦因为海防利器是“坚船利炮”,轮船是当时最先进的兵船(军舰),兵轮船靠购买和自己制造,购买是权宜之计,自己制造才是久远之图。福建船政局的船厂是专门制造兵轮船的工厂,船政学堂专门培养轮船制造和驾驶人才,所以船政与海防相“维系”。没有船政,海防无法坚固,必然防不好;有了船政,海防才能得到加强。而台湾“孤悬海外”,“台洋之险,甲诸海疆”,⑧没有轮船,台湾防务更难做好。所以船政与台湾相为“表里”。没有船政,台防难于周全;有了船政,台防才能得到巩固。
船政创办后至同治十三年,沈葆桢共派六号自制兵轮船常驻澎湖巡防。此六号为:扬武、飞云、安澜、靖远、振威、伏波。另派福星号驻防台北。⑨光绪六年(1880年)正月,台湾狮头社“生番”抗不交凶,对抗官兵,沈葆桢决心“痛加创惩”。二月初,他随带洋枪利器,亲自坐扬武轮船东渡,赴台筹办,“兼布置开山建治一切事宜”,收到很好的效果。五月,他调振威轮船,来往台湾口岸,“运解军火,济渡各军,冒险冲涛,刻期无误”。⑩这是旧式兵船所无法达到的效果。
福建船政早期制造的15号轮船和闽省购置的轮船,几乎都曾奉派赴台执行军事任务,或参加澎湖操演,或赴台巡缉,或运送军械、兵员赴台等。除上述提及的,还有万年清、济安、登瀛洲、永保、海镜、琛航、艺新、龙骧、虎威、长胜、海东云、湄云等船,都曾赴台差遣过。
船政大臣吴賛诚奏报:“从前南、北各洋盗艇出没,自牛庄、天津、江宁、宁波及闽省之福宁、海潭、厦门、台湾,南北分派‘湄云’、‘镇海’等船驻扎梭巡,迭获巨盗,海氛稍戢,商旅便之。”(11)这说明船政的创办对南北沿海防务和台湾海防发挥了稍戢海氛、便利商旅的实际效用。
由于船政对台防所需轮船的大量投入,所以,沈葆桢奉命巡台期间及以后一段时间,将养船经费并入台防经费,各船薪粮亦归台防项下支销。(12)沈葆桢赴台也没有设后路粮台,“凡台湾应由内地采购之件、兑发之款,即以船政局员兼理。”(13)船政与台防形同一家。
二、台湾的物产供应船政
台湾盛产稻米、蔗糖、木材等。福建船政局创办后,台湾开办了基隆煤矿。基隆煤矿所产煤炭,基本上是供应船政用煤和各轮船用煤。因此,基隆煤矿与船政形成密切的供需关系,成为船政重要的燃煤基地。船政的燃煤需求量大,除由基隆煤矿供给外,还需购买从英国进口的煤炭,“英煤、台煤并用”。(14)
船政造船所需木料,除从暹罗(泰国)、缅甸进口外,还从闽北山区和台湾山区采办。同治六年(1867年)六月,船政委员郑应奎奉派前赴台湾内山采办煤炭、木料。(15)船政局造出轮船后,利用轮船赴台湾运煤、木料、大米等,“颇扩舟楫之利”。(16)
三、船政在沟通两岸中的作用
船政创办后在沟通两岸中起了重要作用,如:
其一、轮船航运,便利两岸往来。台湾与大陆隔着台湾海峡,“洋面风浪之险,无过台湾”(17),靠旧式帆船渡海赴台,常有不测,被视为“险恶”之途。船政制造的轮船,在抗风浪能力上大大加强,远超旧式帆船,成为横渡台湾海峡的海上“桥梁”。船政官员和闽省官员赴台巡视,治理事务,台湾官员赴任、离任等,都靠船政轮船运送,既便捷,又减少风险。船政首创的万年清号轮船一直派驻台湾供差。因为派驻台湾驻防的兵轮船都受船政大臣“总理”,所以,船政大臣沈葆桢、丁日昌、吴賛诚、黎兆棠等都曾乘船政轮船渡海赴台巡视、处理、布置有关防务。台防所需的兵员、军械也全靠船政轮船护送。同治十三年(1874年),“自防事兴,各轮船周历南、北两路”,及至进军台湾后山,各轮船“连艘转运”,十分繁忙。(18)台湾修造炮台,所需材料、工程人员也由船政调拨轮船运送。这是传统水师船所难以做到的。
其二、便利文书传递。台湾远隔内地,与内地通文报很困难。“从前文报,恒累月不通。有轮船后,乃按月可达。”(19)从内地送文报到台湾,或从台湾送文报到内地,如用旧式帆船传送,常常几个月还送不到。遇到海上风浪,还有舟覆人亡之虞。有了船政制造的轮船,用于传递文书,当月之内即可到达,而且安全可靠。这对于沟通两岸信息、应对、处理台湾突发事件,极大提高了效率。
其三、开通电报联系。轮船虽然在传递文报方面发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作用,但仍有局限,如遇飓风大作时,虽轮船也为所阻。首任船政大臣沈葆桢有鉴于此,在船政创办初期,即同治十三年(1874年)就奏请开通大陆与台湾的电报联系。他在奏报中指出:“欲消息常通,断不可无电线”。(20)有了电线后,两岸“瞬息可通,事至不虞仓卒矣”。(21)他提出:电报线路由福州陆路至厦门,再由厦门水路至台湾。因为水路费用高,陆路费用省,厦门至台湾的水路最近。这样合计经费还不及制造一艘轮船的经费。这是很有远见的谋划。可惜,这一计划虽经上谕同意饬办,却未能付之施行,“因循迄无成就”。(22)
这一计划至光绪初年实现。在会办福建海疆事宜大臣张佩纶任内,福州电线接至马尾,再接至长门、川石,与英国大东海线接通。张佩纶购买电机全副,于船政公署内另盖洋式楼房一座,作为电报房,派船政学堂学生数人,“专递紧要之事,以与将军行营、督抚、省署互通消息。”(23)
综上所述,福建船政局与台湾的关系十分密切,船政在台湾防务建设上,在两岸航运、沟通信息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了船政,不仅台湾防务得到加强,而且极大地方便了两岸往来和信息沟通。
同治十年(1871年),在船政创办五年之际,内阁学士宋晋上奏,提请朝廷停止船政局造船以节经费,受到洋务官员们的一致反对。朝廷上谕指出:“制造轮船原为绸缪未雨,力图自强之策。如果制造合宜,可以御侮,自不应惜小费而堕远谋。”(24)首任船政大臣沈葆桢也力主船政造船不应停止。他指出,船政虽然制造了15号轮船,但仍然满足不了海防和台防的需要。特别是台湾更需要轮船,不论是防务还是文书传递,都刻不容缓需要轮船,而就“眼前轮船计之,实觉不敷周转。”(25)他认为:船政“厂中多造一船,即愈精一船之功;海防多得一船,即多收一船之效。”(26)购买轮船,“权操于人,何如制造者权操诸己。”(27)可见,船政在海防、台防中的重要性、紧迫性是船政得以创办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和推动力。清朝廷也明显体会到这一点,所以批准船政“续行兴造得力兵船,以资利用”。(28)
注释:
①郑剑顺:《福建船政局史事纪要编年》,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页。
②闽浙总督兼管船政卞宝第奏,见张作兴主编:《船政文化研究——船政奏议汇编点校辑》,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415页。
㈢张作兴主编:《船政文化研究——船政奏议汇编点校辑》,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151页。
④⑤⑥⑦⑧⑨⑩(11)(12)(13)(14)(15)(16)(17)(18)(19)(20)(21)张作兴主编:《船政文化研究——船政奏议汇编点校辑》,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82页,第117页,第134页,第150页,第83页,第87页,第111页,第151页,第210页,第106页,第389页,第42页,第354页,第138页,第138页,第83页,第83页。
(22)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4,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2版,
(23)张作兴主编:《船政文化研究——船政奏议汇编点校辑》,第279页。
(24)郑剑顺:《福建船政局史事纪要编年》,厦门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7页。
(25)(26)(27)(28)张作兴主编:《船政文化研究——船政奏议汇编点校辑》,第87~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