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召开《福州市志》语言民俗篇编纂工作座谈会
2010-08-2705-44-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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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5日,福州市方志委召开《福州市志》语言民俗篇编纂工作座谈会。张硕主任、王小珍副主任、黄启权副总编和方炳桂等福州市各县(市)区语言民俗方面的专家学者13人参加。王小珍副主任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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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各位专家学者对现有报经省方志委审定的语言民俗篇目进一步细化,对该篇的篇目结构、编纂方式、涵盖范围各抒己见,提供了很多重要的参考意见和相关资料,为语言民俗篇的编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张硕主任说,语言民俗要在较短的时间段内写出变化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语言民俗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截取其中一段进行记述要注重承前启后。他对该篇的编纂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要处理好文化发展大环境和地方文化小环境的关系。在发展中记述地方文化变迁,强调地方文化发展、方言发展和物质文明发展息息相关的关系,语言民俗是开放的系统,是渐进的过程,是不断吸纳外来元素的过程,不要孤立地看待地方文化发展。二、处理好述而不论的关系。体例与内容是需要相统一的,体例的问题可以多探索,但是要首先确保内容的完整,要坚持述而不论。志书记载的不是现象的罗列,而是经过沉淀,能够反映时代内涵的特点。也不是个体的累加,而是通过对共性的记载来表现所记述时代的内在逻辑。所以对于民俗现象要做到去粗存精、去伪存真。三、要处理好全面和重点的关系。志书要做到有重点的全面和全面之下的重点。目前的撰稿思路中重点的内容已经比较充实了,但是全面性上还要加强,概貌的内容要有所扩充,全面情况的介绍要完整。四、要处理好前志与续志的关系。对于首轮志书要在继承中发展,大体的框架不要变动,要吸收其主要优点。要尽力修正原先记载的错误,补充前志的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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