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第一批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镇青口、荆溪、龙田,年底前都要完成200亩以上的新增耕地任务。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下达2011年农村土地整治任务的通知》中获悉的。
我市第一批省级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和列入第二批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镇的高山、江田、琯头,都要确定1个以上土地整治项目,并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的审批工作。
在地质灾害点整治方面,我市将组织对受灾的农户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搬迁后留下的旧宅基地进行复垦,各有关县(市)区通过地质灾害点整治产生的耕地任务为:闽清县、永泰县、罗源县各200亩;闽侯县、连江县各150亩;福清市、长乐市各80亩;晋安区40亩;马尾区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