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榕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执法检查
2011-05-1310-16-01来源:
我市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0个

记者 李白蕾

本报讯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张学忠率领的执法检查组,近日来榕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执法检查。昨天下午,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市有关部门关于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汇报,并与人大代表、老龄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等进行座谈。

据市政府汇报,全市现有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2.86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4.56%,其中70周岁及以上者占老年人口总数的50.25%。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达92.3万人,企退人员23.06万人,月人均养老金1350.39元,比上年增长14.64%;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分解到月,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去年共发放养老金31.97亿元。养老服务方面,目前全市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10个,今年计划再新建100个,城区已全面推开这项工作,并向6个县(区)农村(社区)延伸覆盖。

县(市)区福利中心建设也在推进中,建成后我市可新增公办养老床位2500张左右。至去年底,我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已达107家,床位总数6784张。

在听取情况汇报后,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十一五”期间我市老龄事业取得的长足进步,并就居家养老、老年人权益保障等作了重点了解。张学忠副主任委员强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至今已有15年,这次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检查组将把执法检查与法律修改完善、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有机结合,了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加强和改进老龄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促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工作。

据了解,为适应当前形势需要,我省也将适时启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规。市人大常委会今年也将就老年人权益保护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领导陈吉、薛海玲、鄢萍、陈奇、黄忠勇陪同调研。在榕期间,执法检查组实地考察了金秋老人院、鼓东街道庆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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