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1-07-2809-58-28来源:

我市出台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分别在发展定位、办园体制、师资队伍、保教质量、规范管理、领导保障等6方面提出加快我市学前教育的全面举措。我市将在2011年秋季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6所,实现每个街道、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力争2012年再建50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到2015年,每个街道至少有1所县(市)区属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可提供的幼儿学位数占在园幼儿总数60%以上,适龄幼儿入园率达95.5%,教师学历达标率达99%,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幼儿教师比例达55%,90%的独立公办幼儿园达县(市)区级示范性幼儿园及以上标准。

(本文来源:中国福州--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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