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李白蕾
本报讯 昨天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了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说,明年我市计划新建50所公办幼儿园,至2015年共规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80所,新增公办园学位4.8万个,可提供的学位数占在园幼儿总数70%以上。 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幼儿园1285所(公办388所、民办897所),在园幼儿22.8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93.28%。
市政府表示,将不断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今年财政对入园幼儿人均月收费在150元(不含伙食费)以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共发放补贴171万元;从今年春季起对城乡低保家庭的入园幼儿实行保教费补助,全市共对580名低保家庭的入园幼儿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保教费补助。
下阶段,各级财政将安排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并逐年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总支出的比例,设立学前教育资助经费,对贫困低保家庭、残疾和农村留守学前幼儿、孤儿实施入园资助。 开展标准化幼儿园建设 市政府说,我市将制定《福州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开展标准化幼儿园建设,严格学前教育机构的准入制度,引导规范办园。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把各县(市)区学前教育考核纳入对县教育督导范畴,定期对各县(市)区入园率、财政投入情况、师资配备、公办幼儿园建设、示范性幼儿园创建等各项指标任务进行考核;今年底至明年初对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三独立、办园条件、师资配备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对存在问题跟踪督查。 打造更多更好公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供广覆盖的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我市将多管齐下打造更多更好的公办幼儿园。
一是提升条件较差的公办幼儿园,并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其他可利用的富余公共资源,改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扩大公办幼儿园学额;二是今后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由规划部门对用地位置和面积进行规划,建设单位首次申请房屋初始登记时需同时申请学前教育设施的初始登记,对未按照要求配套建设幼儿园的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产权登记等手续;三是收回一批承租经营的民办幼儿园,探索回购、回收、回租以及联办的方式,试点采取政府购买学额、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在质优的民办园中安排公办学额。 师资和收费让家长放心
为提高学前教育师资力量,我市将一方面继续按照核定编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办幼儿园教师,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小学富余教师培训转岗工作,确保公办幼儿园配齐配足幼儿教师。我市还将开展多层次学前教育教师培训,安排公办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并将民办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纳入教师培训整体计划。
入园收费方面,市政府表示将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采取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的做法,在每学期开学前张贴并向家长发放“园长公告书”,公布向物价主管部门报备的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园长公告书”每学期需上报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备案,作为核查民办幼儿园是否规范收费的依据。在“园长公告书”之外,另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一律视为乱收费。
(本文来源:福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