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家单位被授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2011-11-2811-47-45来源:

11月15日,由文化部主办的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颁牌仪式暨工作总结会议在江苏省常熟市举行。福清市(闽剧)、鼓楼区(南后街花灯)、晋安区(寿山石雕)、晋安区新店镇(腰鼓)等4家单位光荣上榜。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繁荣,充分发挥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从2011年年初开始,文化部开展了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选,通过严格评审,全国共有528个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入选。

(本文来源:中国福州--文化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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