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民生民情实行开门立法
2012-01-0611-38-00来源:

昨日,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海玲向大会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说,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体现立法为民,加强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

报告回顾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5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履职,坚持民生优先,发挥代表作用,与时俱进,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亮点频现。

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立法工作,在立法质量上要有新提高。要把更多精力放在修改完善现行法规上,及时制定实施性、补充性的地方性法规,抓紧制定和修订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体现立法为民,加强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要实行开门立法,健全完善开放、多元的联合起草机制。还要继续开展立法评估,在实践中检验立法效果。

监督工作也要有新成效。要围绕支持和融入平潭开放开发、推进马尾新城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开展监督,推动构建福州大都市区;强化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水源保护等方面的监督,不断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加强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社会管理、司法工作等方面的监督,进一步促进和谐福州建设;要选择事关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监督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

代表工作也要有新进展。努力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代表之家”,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密切闭会期间与代表的联系,健全完善代表履职登记、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等制度,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落实力度也要进一步加强,要在提高办理解决率、满意率上下工夫。

(本文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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