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益民代市长代表福州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政府工作成效,高度评价市十三届人民政府工作业绩,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届政府和2012年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今后5年我市处于经济发展的黄金期、改革创新的攻坚期和社会建设的转型期。全市上下必须牢牢把握海西建设重大机遇,坚持敢为、能为、有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三化”并举、“三群”联动、“三维”对接,凸显省会城市的龙头引领作用,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富民强市、和谐宜居进程,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
会议强调,做好2012年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经济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稳”的基础上更多地着力在“进”,突出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进一步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尤其要强化内需拉动,坚持不懈地打好“五大战役”;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做大做强实体经济,突出发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海洋经济;要大力建设马尾新城,加速构建福州大都市区,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发展;要积极支持和融入平潭开放开发,促进福莆宁融合发展、连片繁荣;要构建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更加积极的大开放战略,拓展更加常态化的榕台交流合作,营造更加良好的投资发展软环境;要扎实推进节能减排攻坚,强化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市;要大力弘扬闽都优秀文化,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加快发展教育、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要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认真解决民生热点问题,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继往开来、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奋发图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关于福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计划的决议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林钟德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福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福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的决议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林恒增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福州市2012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福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州市2012年市本级预算。
关于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薛海玲副主任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福州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紧紧围绕海西规划实施和福州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敢为、能为、有为,为全力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有才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5年工作目标和2012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为全力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加快建设更加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叶燕培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5年工作目标和2012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全力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文来源:福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