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公务员局,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我省每年从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中安排500万元作为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对经评审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和20万元,各设区市给予配套支持。
申报的留学人员创业项目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项目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已入选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不再重复申报。申报表格可登录福建引进人才网下载,并按属地关系将申请表报送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本文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