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乃裳(1849~1924年),又名九美,字绂丞,号慕华,闽清六都湖峰(今坂东乡湖头村)人。清同治五年(1866年),加入基督教,同时学习中文和英文。同治八年(1869年),被派到福州福音堂传教,与人合译《天文图说》、《大美国史略》,提倡“格致”之学,后在英华书院、福音书院任职。光绪二十年(1894年),中举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四月,赴北京会试,参加康有为“公车上书”,接受维新思想。翌年,在福州创办福建最早的报纸《福报》,鼓吹维新变法。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初,参与康有为、梁启超的“百日维新”运动。戊戌变法失败后,逃回福建。翌年九月,移家新加坡,任《星报》主笔。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四月,到英属沙捞越诗巫,与沙捞越王二世查理斯·布律克爵士签订垦约,以“港主”身份承包土地垦殖权。接着,归国招募垦民,途经新加坡时,结识孙中山,成为孙中山革命事业的追随者。乃裳把诗巫垦场称为“新福州”,在闽清、古田、闽县、侯官等县前后招垦农3批1600人左右,经3年多拓荒,“新福州”垦场由初期种植甘薯、杂粮、蔬菜等农作物,到后来大量引种橡胶获得成功,垦农生活日趋富足。光绪三十年(1904年),因垦区拒绝贩卖鸦片、开设赌场,触怒沙捞越政府,被当局驱逐。经新加坡,携带邹容《革命军》回国,在潮州、漳州、厦门、福州等地散发,传播革命思想,联络革命志士。翌年,受聘主办厦门《福建日日新闻》。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六月,赴新加坡谒见孙中山并加入同盟会,成为南洋华侨中最早的同盟会会员之一。翌年,参与筹划潮州黄冈起义。起义失败后,回归故里闽清县,创办教育会,被推为会长。后在福州创办简易师范学校,并担任福州英华、福音、培元三书院教务长。辛亥福州起义,乃裳发动英华、福音、培元三校学生组成炸弹队。福州光复后,出任福建军政府交通司司长。民国元年(1912年),兼任筹饷局总办,向南洋福州富商募款170余万元,帮助军政府度过光复初期的财政难关。民国3年3月,乃裳被袁世凯党羽诬告“怂恿种植鸦片”入狱,判无期徒刑,后迫于海内外舆论压力,始被释放。民国5年,乃裳创办《伸报》。民国7年,自撰《绂丞七十自叙》一书付梓。民国9年,应孙中山邀请,赴广州任军政府(后改中华民国政府)高等顾问。民国12年,任福建省署高等顾问。后病逝于闽清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