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烈
2012-07-2504-28-43来源:
郑烈(1888~1958年),字晓云,别号天啸生,闽县(今福州市区)黄山人。早年入南京水师学堂,后肄业于湖南长沙实业学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赴日本大学攻读法律,不久加入同盟会,参加同盟会福建支部活动。宣统三年(1911年)三月,参加广州起义,侥幸生还,撰写《黄花十杰传》寄托对战友的哀思。福建光复后,郑烈任省政府司法部部长。后追随孙中山南下广州。民国10年(1921年),任广州军政府高等法院院长。民国12年3月,回闽任福建高等审判厅厅长、福建私立尚宾法政学校校长。民国14年起,任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抗日战争期间,著《精忠柏》史剧40卷,以唤起民众。民国38年6月,曾以“检察长”名义下令“通缉”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喧嚣一时。后随国民党撤往台湾,自此执律师业。著有《历代人物评传》、《黄花冈烈士林大将军传》、《啸余吟草》等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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