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失业金每月最高增加80元
2012-08-0804-37-07来源: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人社局了解到,受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影响,福州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提高,最高月增加80元。
福州市人社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被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计发,月发放标准分为三档: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7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75%发放;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及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80%发放。
因此,受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影响,福州市失业金三档标准都相应提高。以第一档为例,五城区去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950元,失业金标准为950×70%=665元;今年五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050元,失业金标准为1050×70%=735元,每月提高了70元。而如果以第二、三档为例,最分别提高75元、80元。
(本文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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