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见义勇为牺牲人员抚恤金最低标准调高到29万
2012-10-1710-32-34来源:
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昨天来榕开展《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执法调研。记者了解到,该条例修订后实施已有一年,我市依法调高见义勇为牺牲人员抚恤金最低标准,目前这个标准已达每人29万元并已兑现。
条例实施后我市还成立由市领导挂帅的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有了更好的工作机制。目前,对见义勇为人员开展的帮扶助救、对其子女开展的助学等工作已全面展开。社会各界还积极为见义勇为人员捐款献爱心,去年以来共收到此类捐款98万多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有民出席执法调研座谈会。
(本文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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