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追授林建仁“二级英模”称号
2013-01-2906-31-25来源:
本报讯公安部日前签发《关于追授林建仁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命令》,追授长乐市看守所原政治教导员林建仁“二级英模”称号。昨天下午,长乐市委、市政府在长乐人民会堂隆重举行追授大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徐凡新将奖章、证书等授予林建仁家属。
林建仁生于1966年5月,1989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林建仁一直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他都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业务。在刑警岗位上,他英勇善战,敢打敢拼,是诛凶除恶的一把利剑,曾荣获福州市严打先进个人的殊荣。在监管岗位上,他暖如春风,对在押人员温情管理,人文关怀,感化挽救许多濒临绝望的心。因工作成绩突出,2003年9月,林建仁被福州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在他和全所民警的共同努力下,长乐市看守所连续6年被评为二级看守所,2007年3月被评为福州市监管场所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2009年10月被评为全省监管工作先进集体。
2012年6月6日上午,因长期劳累,突发急病,林建仁牺牲在看守所值班岗位上,年仅46岁。林建仁因公牺牲后,先后被福州市委、长乐市委追授为“福州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长乐市优秀共产党员”、“ 长乐市道德楷模”等荣誉称号。
(本文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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