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5年福州市村级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出台,到2015年,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大专以上学历比例力争提升到50%。
规划指出,要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化,符合村党总支或党委设置条件的,于今年底前全面完成设置调整。推动党组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实现全覆盖。
规划明确,到2015年,村党组织分类定级为“好”和“较好”的比例提升到80%,90%以上的村务管理有效有序,群众平均满意率达到90%以上;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大专以上学历比例力争提升到50%,有致富技能的比例提升到60%以上,村级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下降到40岁左右,35岁以下成员比例提升到2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提升到60%以上;新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和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分别提升到85%和98%以上,90%以上的40岁至50岁党员掌握1门至2门农村实用技术;分批次对干部轮训一遍,实现农村党员轮训全覆盖;每个村有1名至2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干部,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信息库和“致富能手—党员—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培养链,力争每个村有2名至3名村级后备干部。
规划要求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努力扩大“公推直选”面,力争在2015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公推直选”面达到25%以上。
到2015年,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提升到18%以上,村“两委”班子委员交叉任职比例提升到25%以上。
按照规划,我市将持续推进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
规划要求强化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党组织书记工作职责,全面推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推动“三级联创”活动深化拓展,逐步形成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到2015年,农村党员每人每年认领1个以上为民服务岗位;村党组织公开承诺率达到100%,农村党员公开承诺率不低于80%。
要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等制度,探索建立“党代表工作室”,建立以党团员为骨干的农村志愿者服务队伍,统筹公共服务资源,形成“党组织领导—党员带头—社会协调—服务群众”的农村社区服务工作机制。
要推行“支部+协会+企业+农户”发展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到2015年,力争全市80%的“空壳村”实现集体经济收入逐年增长。开展“双百行动”,市级培育100个先进典型,整治100个后进薄弱村党组织。
(本文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