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弘扬社会新风”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2013-04-0703-33-07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我委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省《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闽委办[2012]17号)和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弘扬社会新风"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委实际,现就开展“践行雷锋精神弘扬社会新风”主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雷锋精神的可学性、恒久性、普适性决定了机关学雷锋活动的大众性,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参与,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要坚持活动开展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确保学雷锋活动深入持久推进。
2、科学统筹安排。在当前机关任务重、工作忙的情况下,要做到科学安排、统筹兼顾,讲究实效、不搞形式。将学雷锋活动作为机关文明创建的有力抓手,不断提升机关单位文明水平;将学雷锋活动融入机关党建工作之中,作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推动学雷锋活动自觉化、常态化、大众化、持久化,使雷锋精神永不褪色。
二、组织实施
1、每年3月5日前后,集中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围绕“学雷锋纪念日”组织开展创优美环境、创优良秩序、创优质服务、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关爱未成年人、关爱“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学雷锋志愿服务十大行动,从身边事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弘扬传统美德,弘扬雷锋精神。
2、开设本单位“道德讲坛”,全面推进机关“道德讲坛”各项自主活动。讲坛可请专业人员、模范人物或本单位先进典型进行各种形式的宣讲,面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也可邀请共建社区、企业等人员参加,讲授的内容突出“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五类”(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敬业奉献、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先进典型,结合传统节日、道德经典诵读等道德文化建设内容,繁荣市直机关文化建设,引人崇德向善,提高机关干部自身修养。
2.选树先进典型。开展“寻找身边的活雷锋”活动,注重挖掘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学雷锋先进典型,通过组织评选、媒体发现、社会推荐等形式,推出一批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身边好人等新时期的学雷锋典型。积极开展走访帮扶道德模范活动,关爱典型人物。
3、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融入、积极参与省、市“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主题系列活动,结合市里深入开展的以“大调研、大下访、大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活动,拓展委机关“三结对三服务”、“万名党员干部进社区进家庭”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机关和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下基层接地气、察民情办实事、促“三为”强作风;组织发动党员志愿者持续开展以送温暖、送文化、送卫生、送平安、送健康为主要内容的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救助、便民利民等志愿服务,扎实开展“创三优”(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普及文明风尚、整治公共环境、维护社会秩序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走前头、做表率,推动学雷锋活动深入持续开展。
4、立足岗位,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把岗位学雷锋作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学雷锋活动的主阵地,发挥雷锋精神的可学优势,以人格化的示范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雷锋精神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中。立足本职岗位,结合行业特色,深入开展“学厦航”、“双争”活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创新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建功立业。
点击显示全部 》
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福州市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邮箱:fzdsfzs@126.com 闽ICP备20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