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保持党性纯洁、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3-04-0703-28-25来源: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扎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促进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从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保持清正廉洁、严明监督纪律五个方面,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努力创造敢为能为有为的发展环境,为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组织开展以“保持党性纯洁、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经常在党员中开展维护党纪、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要以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坚持加强作风养成与加大作风整顿力度相结合,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要建立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及时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各项民主权利正常行使,大力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作风,进一步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努力形成有利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2012年2月至l2月。
主题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领会阶段。要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在学习内容上,要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廉政准则>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责任制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问责暂行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及《公务员法》等。在学习形式上,既要发动本单位党员干部个人自学,也要通过组织举办专题学习会、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形式深入学习。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在党员干部中讲授一堂以“保持党性纯洁、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廉政教育党课;要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就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及《<廉政准则>实施办法》等廉政规定举办一场学习辅导报告。
(二)分析检查阶段。全体党员、干部要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民主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认真分析检查自己的言行是否遵循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规定。对照《廉政准则》,分析检查自己是否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对照《公务员法》,分析检查自己是否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遵守16项公务员职业纪律;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对照《问责暂行规定》,分析检查是否具有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是否认真践行全心金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党和走民赋予的职责,兢兢业业竞裁据各项工作任务;要对照《责任制规定》,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具体、考评问责不及时、反腐倡廉工作弱化等问题,是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履行自身职责,真正做到“一岗双责”。
(三)整改提升阶段。通过分析检查,剖析挖掘本部门、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纪律上存在的不符合党的性质、党的宗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作风真转变、环境真优化、工作真落实,努力开创清新扑面的政务风尚。通过整改,提升党员干部思想的纯洁性、队伍的纯洁性、作风的纯洁性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升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保持清正廉洁。通过整改,切实强化执行力,以优良的传统引领执行力,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执行力,以务实的作风体现执行力,以执行力大提升推动工作大落实、促进作风大转变;通过整改,坚决破除“熟人经济”,确保制度“真管用”,运行“真公开”、监督“真到位”,推动政务的民主化、规范化、公开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整改,严肃整治“庸懒散”坚持岗位责任化、监督常态化、追究过程化,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通过整改,保护干事创业激情,支持先行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诬告者,努力在全委形成“个个敢担当、人人忙干事”的生动局面。
 11月20日前各处室分别向委支部交另1篇读书心得体会文章及参与主题活动的心得体会文章。委机关党支部于11月25日前将3篇文章报市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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