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9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13-06-0703-52-04来源:
昨日获悉,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已获市政府批准,今年将开展9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今年我市治理餐桌污染目标是: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产销环节生猪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抽检合格率达到99.6%,禽类(鸡、鸭)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及鲜牛奶抗生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7.5%以上,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主要水果和主产区茶叶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加工食品合格率达95%以上,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城区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县城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持证餐馆(酒家、酒楼、酒店等)、小吃店、快餐店、企事业和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5%以上。
围绕目标,我市今年将开展食品安全9项专项整治:除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外,我市还将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调味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早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组织重点水产苗种和产品药物残留监督抽查,清缴禁用药物,从严打击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的违法行为。
此外,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鼓励各地建立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继续推进长乐、闽侯肉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对市区肉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运行以来存在的不足进行完善,实现从生猪养殖到肉品零售终端各环节信息可正向跟踪、肉品零售终端到生猪养殖各环节信息可逆向溯源。建立健全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加工、进出口、流通和餐饮服务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处力度。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强化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实施退市,实行城区主要集贸市场和生鲜超市肉品销售“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公示制度,禁止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上市销售。
(本文来源:福州日报)
点击显示全部 》
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福州市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邮箱:fzdsfzs@126.com 闽ICP备20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