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天8~10元
2013-07-0804-16-40来源:
连续多日的高温天气,让广大市民尤其是户外工作者对高温津贴十分关注。记者昨日了解到,我市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的高温津贴标准为8~10元。
据悉,企业5月~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目前,我市企业在职职工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8~1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对于没有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举报电话83341202。
(本文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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