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昨召开《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全文见6版)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法规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通过的《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将同时废止。
该法规对保护对象实行名录管理制度,将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烟台山、马尾、螺洲等历史文化风貌区;鼓岭、福建协和大学等历史文化建筑群;美丰洋行、祭酒岭近现代建筑等历史建筑以及我市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保护名录,同时,对新发现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将经法定程序及时列入名录,使保护名录不断完善。
我市将推进朱紫坊、上下杭的保护修复,加快打造以乌山—于山、乌塔—白塔、三坊七巷—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等“两山两塔两街区”为核心的历史文化特区,进一步提高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水平。
市领导鄢萍、柯有民出席新闻发布会。
(本文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