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草案)》提请初审
2013-08-2911-25-31来源:
昨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草案通过明确茉莉花基地保护、在园林绿化中推广种植茉莉花等措施,加强对茉莉花茶的保护。
我市茉莉花种植面积曾从最高峰时的逾10万亩下降到前些年的数千亩。近几年我市出台扶持政策后,种植面积增加了4000多亩,但仍不能满足我市100多家茶企的需求。为此草案规定,种植茉莉花的区域由市政府划定基地予以保护,并由市政府统一设立保护标志。
茉莉花作为市花,虽然近几年已在园林绿化中推广种植,但城区公园、公共绿地、干道绿化带的茉莉花仍不多见。草案指出,有必要在园林绿化中进一步推广种植茉莉花。为此草案规定,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制定规划种植茉莉花,突出茉莉花的景观特点。城市公园、公共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园林绿化工程应当规划种植一定比例的茉莉花。
草案还就茉莉花茶产业发展及文化传承、品牌推广作了规定。
(本文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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