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经贸委获悉,《福建省推进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三年行动方案》日前印发,明确用3年时间在城市、县城、省试点小城镇新建和改造580个城区菜市场,系统推进我省城区菜市场建设,让民众能够方便、实惠、放心地采购鲜活农副产品。
城区菜市场含市、县城区及省试点小城镇的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根据方案,2013~2015年,全省新建和改造的580个城区菜市场中,新建400个(农贸市场200个、生鲜超市200个),改造提升180个。到2015年底,实现全省和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县以上城区人均拥有菜市场面积0.1平方米的目标。
方案要求,各市、县政府应分期分批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新建一批标准化菜市场,标准化、超市化改造一批现有菜市场。菜市场应按照建筑面积每千人不低于1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为0.8~1.5公里的原则配建。单个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大城市还应布局若干个规模较大的中心菜市场。
社区菜市场按照“谁建设、谁经营、谁管理、谁收费、谁负责”原则,确定菜市场业主,明确菜市场业主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菜市场的物业、治安、卫生、消防、秩序、食品安全、设施维护等负全面管理责任,并实施菜市场摊主实名制,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
省、市、县每年分别从部门预算、价格调节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中统筹安排一定资金,作为菜市场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补助菜市场建设、改造,政府投资建设或回购菜市场、因降低收费导致的市场经营亏损的补贴等。
我省还鼓励流通企业建设网上菜店,以连锁的方式建设网络购物体验超市,并发展蔬菜配送业务;支持家政便民服务平台联合零售商为居民提供电话和网络订菜配送服务;鼓励零售企业或副食品基地在沿海城市发展一批平价菜店、便民专业菜店,开展定点、定时、直营直供蔬菜销售业务。培育实施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接单、统一配送、统一品牌的生鲜食品零售龙头企业,实现对终端消费者的个性化服务。
(本文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