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草案)》
2013-08-3010-07-40来源: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昨日继续召开。会议分组审议了《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草案)》。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对草案提出了许多好建议。
从事茉莉花茶行业20多年的市人大代表傅天龙建议,给茉莉花基地办理林权证,鼓励茶农用林权证去办理抵押贷款,实现扩大再生产。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金建琳说:“福州正在进行花化建设,现在茉莉花在园林绿化中还不多见,希望市里能够根据茉莉花的生长习性,加大观赏性茉莉花园的种植。”
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重视茉莉花茶制作技艺的传承。据了解,目前我市茉莉花种植与茶文化系统正在申报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茉莉花茶的制作工艺及传承是重要内容。“我市40岁以下制作茉莉花茶的技师及传承人比较缺乏,希望有关部门加强茉莉花茶制作技艺传承人的培养,对传承人给予奖励和资助。”
(本文来源:福州日报)
点击显示全部 》
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福州市 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邮箱:fzdsfzs@126.com 闽ICP备20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