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3〕2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保障《福州年鉴(2014)》组稿编纂工作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福州年鉴(2014)》组稿编纂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福州年鉴》编辑部做好《福州年鉴(2014)》有关专题稿件的撰写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或成立专门编撰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组稿编撰工作,落实必要编撰经费,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本单位编纂工作任务。
二、要做好文稿选题工作。《福州年鉴(2014)》所录资料时限为2013年1~12月。各承编单位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反映2013年我市建设美丽福州的生动实践。以《福州年鉴》编写规范为具体指导,彰显时代特征、年度特色和地域特色;并如实记述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三、要按时完成撰稿任务。各承编单位要按照《福州年鉴(2014)》设定的篇目要求,将本单位承编的文稿报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4年2月17日前报送《福州年鉴》编辑部(同时将电子文稿发送至电子邮箱:fznj110@126.com)。
通讯地址:《福州年鉴》编辑部(福州市乌山路92号市委大院23号楼),联系人:黄铭;联系电话:83374065。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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