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福州人民和全国人民一样,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作出了重大贡献,留下了许多宝贵的革命遗址。这些革命遗址是一笔宝贵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本文谨就福州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作一探析,以进一步促进我市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
福州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闽江下游,是较早成立党组织和开展革命运动的地区之一,也是一个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和英雄辈出的城市。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福州人民和全国人民一样,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作出了重大贡献,留下了许多宝贵的革命遗址。这些革命遗址是一笔宝贵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本文谨就福州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作一探析,以进一步促进我市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
一、福州市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现状
(一)革命遗址的基本情况。
根据闽委史【2010】1号文件和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统一部署,在市委领导下,2010年3月—12月,福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革命遗址普查工作。这次革命遗址普查,主要普查的是党在领导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革命时期(1919—1949)所产生的重要的革命历史文化遗址,包括党的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党史人物的故居、旧居、活动地;重要事件、重大战役战斗遗址;具有重要影响的革命烈士事迹发生地或墓地;新中国成立以来兴建的各类纪念馆、展览馆等内容涉及新民主义革命时期的纪念设施,以及能够反映党的重要历史活动、进程、思想、文化的各种遗迹等。
从普查结果看,全市有革命遗址和其他遗址共226个,其中有212个遗址收录进《福州革命遗址通览》一书,包括革命遗址189个、其他遗址23个。
从遗址年代看,全部226处遗址中,抗日战争前68个,占总数30.1%;抗日战争时期56个,占总数24.8%;解放战争时期47个,占总数20.8%;新中国成立以后兴建的纪念设施等55个,占总数24.3%。
收录进《福州革命遗址通览》一书中的189个革命遗址中,重要党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98个,占总数52%;重要党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44个,占总数23.3%;革命领导人故居4个,占总数2%;烈士墓2个,占总数1%;纪念设施41个,占总数21.7%。23个其它遗址中,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1个,占总数4.3%;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5个,占总数21.7%;重要人物故居6个,占总数26.2%;烈士墓1个,占总数4.3%;纪念设施10个,占总数43.5%。
从保护级别看,收录的189个革命遗址中,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9个,占总数的4.8%,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3个,占总数的1.6 %,列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1个,占总数16.4%,未定的146个,占总数的77.2%。收录的其他遗址中,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4个,占总数的17%,列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3个,占总数的13 %,未定的有16个,占总数的70%。
从利用级别看,收录的189个革命遗址中,列入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有3个,占总数的1.6%,列入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有1个,占总数的0.5%,列入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有10个,占总数的5.3%,列入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有13个,占总数的6.9%,未定的有162个,占总数的85.7%。收录的其他遗址中,列入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1个,占总数的4.3%,列入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有4个,占总数的17.4%,列入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有3个,占总数的13%,未定的有15个,占总数的65.3%。
从普查结果看,福州革命遗址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数量众多,各时期的革命遗址数量相当,但保护情况差别大,新旧不一,参差不齐。二是分布广,多散落在郊县山区,市区相对较少,保护、利用难度大,影响有限。革命遗址的分布情况与福州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白区,国民党统治牢固有关。而福州地区山岳起伏,属亚热带山区立体气候型,常年多湿燥暖热,台风暴雨频发,降水量较大,总体环境不利于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三、保护级别、利用级别不高,多数未列入保护、利用范畴,革命遗址的保护工作没有纳入规划,尚未步入法制管理轨道。
(二)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状况。
2010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0号)印发,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党史遗址保护,搞好纪念场馆建设。并指出要“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抢救措施”,运用现代手段妥善留存、整理和开发、利用、传播党史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件还要求将党史遗址保护利用和开展红色旅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红色旅游质量和水平,运用党史资源促进革命老区建设。
这一文件的印发为我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进一步明确了方向。2011年3月,福州市委印发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文件精神,强调“切实保护重要党史遗址,切实保护革命烈士纪念设施,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革命文物和党史遗迹保护工作,严防在城市改造、农村建设等过程中毁坏具有文物价值的党史遗址,对评为省级党史教育基地的革命遗址,要在所在地党史部门设立专门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加强统一管理。”
其实,我市历来重视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早在1961年9月,新四军驻福州办事处旧址就被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之后,我市陆续对部分具有重大影响的革命史迹进行修缮和维护。特别是近年来,在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下,在老同志、革命后代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心参与下,作为国务院颁布的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我市加大了文物保护力度,也加大了对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力度。对已核定公布的革命遗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当地党委政府和业主切实加强管理和修缮养护,严禁毁坏。对有文物价值的革命遗址,申请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在对福州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中,市民政局、文物局、党史研究室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早在 2002 年,福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就专门组织力量开展了对全市革命遗址、纪念性建筑物的调研。同时,在“开展革命遗址状况调研”时,还专门组织调研组,对“福州雨花台”——鸡角弄这一革命遗址进行专项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 2008 年,再次开展对福州革命旧址保护状况调研,深入台江、闽侯、永泰等县(市、区),实地察看太平山福建省委联络总站旧址、中共闽浙赣区委“龙山会议”旧址等8 处革命旧址保护情况。同时,委托各县(市、区)委党史室对 15 处革命旧址进行调研,获得了许多丰富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与此同时,积极配合兄弟部门搞好文物维保工作,与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协同搞好林则徐纪念馆;为市民政局办好文林山烈士陵园筹划;为修复新四军驻福州办事处提供史料。2010年以来,我市党史部门继续推进革命遗址的调研和普查,将革命遗址全部普查清楚,一一登记造册,竭力加强和呼吁做好革命遗址保护工作,努力把我市革命遗址保护修缮与利用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目前,我市226个遗址保存状况好的67个,占总数29.6%;较好的49个,占总数21.7%;一般的39个,占总数17.3%;较差的19个,占总数8.4%;差的和已经损毁的52个,占23%。从革命遗址的保存状态来看,地方党委政府重视的遗址保存较好,但一些地处偏远地区的遗址,没有引起更多地保护重视,保存状态一般,有的由于无保护或保护较差,出现倒塌损毁情况。
从革命遗址的利用情况看,全部226处遗址开放参观的94个,作为办公用房的13个,宗教用房的22个,军事用途的1个,工农业生产的21个,商业用途的3个,居住用途的39个,教育用途的71个,其它类的28个。
革命遗址是对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阵地,是一笔宝贵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要加强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开发、利用,使其更好地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前,福州市已有越来越多的革命遗址被列入到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青少年德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中,地方政府重视和保护革命遗址的氛围日益浓厚,同时开发利用红色资源,促进遗址保护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力度也不断加大。
二、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福州市在革命遗址利用和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较多问题,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革命遗址的保护意识有待加强。革命遗址是“固化”的党史和革命史,是活生生的爱国主义教科书,凝聚着深刻的内涵,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教育价值。然而,在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中,由于保护、开发革命遗址不能带来较为直接的经济效益,在革命遗址保护与经济发展发生矛盾时,革命遗址往往要作出让步和牺牲,遭受人为破坏或挪作他用。此外,由于种种原因,部分革命遗址或被拆毁、或被侵占、或产权出卖给了私人,或因年久失修、管理不善、维护维修资金不足而严重破损,甚至消失。革命遗址是不可再生资源,革命遗址的保护如不引起高度重视,保护不力,革命先烈曾经战斗过、生活过、工作过的地方将不复存在。因此,对革命遗址进行保护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关键时刻。
(二)对遗址缺乏有效管理保护机制。全部遗址属国家、集体所有的170个,占总数75.2%;归私人所有的45个,占19.9%;其它类11个,占总数的4.9%。国家、集体所有的多是纪念设施、办公场所、工农业生产用地等,多对外开放参观;私人所有的多为居住场所和农村族人宗祠。产权归属不同,加大了管理难度。一是相当一部分遗址没有专人管理,缺乏相应的权威性。散落山区的革命遗址归谁管理,管理保护到什么程度,缺乏相应的文件及制度规定,更缺乏有力的督导检查。二是缺乏维修和保护经费。维修和保护经费的缺乏使很多文物随着年月的推进而消失。三是缺乏日常看管。“无专门机构管事、无专项资金办事、无专人看护”是大部分遗址保护不力的真实写照。比如马尾区的潮江楼是王荷波烈士福州活动的旧址,1991年被列为福州市革命历史纪念地,但因管理不善,年久失修,这座三层砖木结构建筑外墙开裂、内部木质材料多处朽烂,破败不堪。因此,“设立专门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加强统一管理”已迫在眉睫。
(三)对革命遗址的宣传不够。我市宣传、 文化、 党史、旅游等部门对革命遗址的宣传还显不足,广大市民对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革命遗址能有所了解,但对其他革命遗址以及围绕这些遗址发生的历史事件、相关重要人物却所知甚少。由于缺乏宣传,加之少数领导、群众及有关部门对革命遗址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作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全社会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重视不够,没有形成合力,革命遗址所蕴含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教育价值尚待挖掘。
(四)对革命遗址的开发利用不足。全市尚存的革命遗址多数没有得到开发利用,如最新普查收录的189个革命遗址中,列入国家级、市级、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只有14.3%,85.7%未得到利用,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价值。一些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革命遗址利用情况也不容乐观,除了在重大纪念日或重大活动时才有人参观瞻仰或搞一些纪念活动外,平时利用很少,造成场馆、设施长期闲置浪费。
三、对福州市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利用的对策和建议
革命遗址,铭刻着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英勇奋斗的光辉历程,蕴含着艰苦奋斗、不屈不挠、一往无前、敢于胜利、舍家为国、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是我党光辉历程的见证,是宝贵的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为了能进一步挖掘福州党史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其宣教功能,现仅就福州市革命遗址的开发利用提以下建议:
(一)形成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在充分认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重要性、紧迫性的基础上,从法律法规建设入手,做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首先,制定相关法规,规范革命遗址的保护与利用。根据《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我市要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将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有关部门要对革命遗址进行造册登记,列入保护规划,并制定相关法规和严格的监督机制加以保护。
其次,加强对革命遗址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加大投入,多渠道融资完善革命遗址作为红色文化资源配套功能,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相关部门在对革命遗址分门别类做好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制定维修保护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维修。
再次,积极做好革命遗址的产权改革。近年来,在文物保护与利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卓有成效的作法,如有的地方实行的“三权分立”(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归相关部门,经营权归公司)模式等对革命遗址的保护也有相当的借鉴意义。产权明晰是实现革命遗址有效保护的关键所在。据普查,我市全部遗址归私人所有的有45个,占19.9%,数量不少。做好这一部分革命遗址的修缮、保护、管理、利用工作尤为重要。我们要重视对私人所有的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问题,多与业主沟通交流,教育其遵守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鼓励其对文物保护事业进行捐赠,或者投资建设文物保护设施,扩大这些革命遗址的影响力,提高社会效益。对在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和捐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最后,要树立全民保护意识。革命遗址保护与传统文物相比具有时间近、数量多、分布广、保护难度大等特点。因此,其保护体系的建立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单靠某个文物保护管理部门是收不到很大成效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保护革命遗址不只是党委和政府的事,更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同的使命。要以丰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载体,加大对革命遗址的宣传力度。我市宣传、文化、教育、党史、旅游等部门,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形成合力,大力宣传革命遗址的历史背景、历史地位、现实意义和价值。通过宣传,一方面可以提升革命遗址的知名度,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增强全社会对革命遗址保护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可以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了解革命遗址、瞻仰革命遗址,从中得到教育和启迪。同时,大力倡导革命遗址保护的全新理念,引导全体市民树立和形成共识,自觉保护革命遗址。
(二)充分发挥党史征研与党史宣教方面的作用。在革命遗址普查基础上,加大对与革命遗址有关的史料征集与研究,特别要注重原始资料与文物的征集,这些史料的征集是党史宣教,更是爱国主义教育的基础。党史征研工作如果没有做实做深,就难以形成良好的党史宣教局面,革命遗址作为红色文化资源所蕴藏的内涵也难以被充分挖掘、提炼。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离不开党史征研工作,在做好遗址普查的同时,我们还要做好革命史研究,运用现代手段妥善留存、整理和开发、利用、传播党史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说,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给党史征研提供了一个好平台、好阵地,是十分宝贵的历史资源。同时,党史征研工作又进一步推动党史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增强了说服力,扩大了影响力,也加深了群众对革命遗址的了解与重视。
在对革命遗址发掘整理的基础上,大力建设党史教育基地,打造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平台。2009年9月,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林祥谦烈士陵园、福州文林山革命烈士陵园、中共福建(长乐南阳)省委旧址、福州市“八一七”革命烈士公园成为我省首批党史教育基地。这既是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扩大对外开放交流、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所采取的一项新的举措,也是进一步发挥党史在“以史鉴今、资政育人”方面积极作用的表现。
党史部门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挖掘利用丰富的党史资料,真正起到“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要以党史教育基地为载体,大力开展党史宣传教育。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党史教育基地,多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断推进党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和进社区的“六进”工作,开展党史宣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机关干部、青少年学生到革命遗址和纪念场馆、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红色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加大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力度,做到合理开发利用。我们要本着“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从这几方面对革命遗址进行适度的开发利用。
1、继续做好纪念场馆的建设管理工作。
在纪念场馆建设中,要做到抓住重点、兼顾其他。建设党史纪念场馆是进行党史资政育人和从事党史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重点抓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新四军驻福州办事处旧址等场馆,也不忽视对其他党史纪念场馆的建设管理工作。党史纪念场馆不仅能在我市党史宣传教育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还是红色旅游的重要景观。这里以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为例,来说明做好党史纪念场馆建设的重要性。
福建革命历史纪念馆建馆以来以其精彩的表现诠释了“建纪念馆,功在当代,利在后人”的使命。开馆以来,除基本陈列这一基本功能外,福建革命历史纪念馆还在专题展览、编书、拍摄影视片、学术研究和宣传这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我省在精神文明建设,发扬爱国主义,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方面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选址鼓山脚下,在充分发挥其作为革命纪念场馆应有的研究、宣教功能的同时,还实现了红色旅游与风景观光游、休闲游的完美结合,于 2005年2月被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为我市其他场馆在建设管理、功能发挥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对我市革命纪念场馆建设和红色旅游业的发展都有很好的指导借鉴意义。
革命纪念场馆建设和红色旅游业相结合的另一个典型是新四军驻福州办事处旧址。新四军驻福州办事处在福州革命史中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其旧址坐落在三坊七巷。三坊七巷是福州文化旅游品牌,2011年共接待游客812.9万人次,是我省接待游客最多的主要旅游景区。如能在该旧址设立抗日战争纪念馆,好好布馆陈列,结合旅游,发挥其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的优势,不仅能将其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一代爱国主义教育,而且能进一步提升三坊七巷的人文内涵,为三坊七巷旅游增添亮点。
总而言之,我市纪念场馆规模大小不一,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如何充分挖掘纪念场馆在基本陈列、专题展览、研究宣传方面的功能,需要从规划定位、经费投入、人才培养、管理创新等方面下功夫。
2、发展红色旅游,提升遗址的知名度。
福州是座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历史文化名城,于2000 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具有良好的旅游资源及旅游发展前景。我们要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载体,结合秀丽的自然景观,结合党史纪念场馆建设,发展红色旅游,提升遗址的知名度。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也是《福建省2011-2015年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出台之年,,全省各地广泛开展红色旅游活动,掀起了“游红色景区、唱红色歌曲、读红色经典、看红色电影、办红色赛事”的热潮。古田会议旧址、长汀红色旅游旧址群、泰宁的红军街和总司令部、武夷山大安源红色旅游景区、上杭五龙农家乐、莆田九龙谷、宁德上金贝、漳州古山重等红色旅游景点客流量大幅增长。
相比其他地市红色旅游的蓬勃发展,福州红色旅游目前还是空白。空白也蕴含了发展的潜力与希望。发展福州红色旅游:一是要做好红色旅游规划,规划要突出革命文物这个主体,要把革命纪念地、标志物保护好、修缮好、恢复好,把革命历史、革命事迹、革命精神挖掘好、收集好、整理好等工作作为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利用的目标,具体内容上要对红色资源的挖掘、文物的保护、遗迹遗址的维护与建设、红色文化的传播、红色文化产业的发展等作出明文规定。二是解决好红色旅游资源与经济建设的关系问题,要在具体操作行为与步骤作出规定,做到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等的规划不得与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规定相冲突,在项目实施之前要广泛征询有关专家、科研人员的意见,使资源的破坏最小化。鉴于我市革命遗址多散落山区的特点,发展红色旅游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山清水秀的自然风光,依托红色旅游资源,大力开发农副产品深加工,积极发展“农家乐”,促进新农村建设。
我们要结合国家发展红色旅游的政策,全方位地对福州革命遗址进行研究、挖掘、整理、整合,使其成为红色旅游资源,展现其独特的历史文化内涵,加大对红色旅游的推介力度,提升红色旅游文化品位,提升革命遗址知名度,使革命遗址在维护和保护中得到利用,在开发和利用中得到更好的保护。在加快保护开发力度方面,一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当地政府或民间投资者合理开发利用革命遗址;二要利用革命遗址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在重要的党史纪念日,利用革命遗址和纪念场馆对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现场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和学生犹其是下一代人,更加了解福州的过去和历史,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和美好生活,使他们深深懂得今天经济繁荣的福州,是党领导人民和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更加热爱自己的家乡,寓教于乐。
3、创作更多更好的红色影视作品。
红色影视作品以革命历史题材为题材,艺术地再现了1921年建党前后到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波澜壮阔、艰苦卓绝的政治、军事、文化等领域的革命斗争事迹。这里面的一大批作品经过时间的淘洗,已成为“红色经典”,像《白毛女》、《小兵张嘎》、《青春之歌》、《平原游击队》、《洪湖赤卫队》、《野火春风斗古城》、《红色娘子军》等,精品之多,影响之大,前所未有。而与福州有关的红色经典当属《地下航线》。
1959年,由福建作家卓青、何泽沛和王彭年联合创作的《地下航线》,由上海天马电影厂搬上银幕。影片描写福州闽江航运工人林森官如何巧妙利用闽江航运输送武器给闽北山区游击队的故事。《地下航线》拍摄时就吸引了众多福州市民围观;上映后,全国轰动一时,而在福州上映,更是万人空巷。
红色影视作品对民众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具有受众广、易接受、影响深等优点。福州红色影视作品的创作要以打造精品为目标,这就需要充分挖掘福州革命时的内涵,挖掘革命遗址背后蕴含的文化精神,比如众多福州革命者为了祖国“抛头颅、洒热血”的爱国主义精神,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民族精神,为革命事业矢志不移、顽强奋斗的精神,以及“毁家纾国”的“舍小家为大家”的高度奉献精神等都是可以深入挖掘的。通过红色影视作品充分展现革命传统和人性光辉,这跟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息息相关,也与当下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构建相契合。
革命遗址保护与利用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与有力领导下,不断加强对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进一步继承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