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出台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公交车司机也要评“星”了
2014-02-1905-22-47来源:
■记者谢星星通讯员陈昌和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近日我省出台《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开展城市公交驾驶员星级评定,星级评定与驾驶员工资待遇挂钩,全省四星级以上公交驾驶员比例不低于20%。
《意见》提出,每年各地要对照《福建省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规范》,对城市公共汽车服务质量开展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发放政府补贴、公交线路经营权招投标、市场准入与退出的重要依据。考核不达标的,政府补贴额度将进行下调。其中,城市公交驾驶员星级评定与驾驶员工资待遇挂钩,全省四星级以上公交驾驶员比例不低于20%。
按照《意见》要求,至2020年,100万以上人口城市实现中心城区公交出行人数占机动化出行人数的比例达60%以上;100万以下人口城市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80%以上,公交出行人数占机动化出行人数的比例达35%以上。
此外,今年起新增的城市公交车辆要全部实现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至2020年,全省在用的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辆达6000辆以上,占全省公交车辆的35%以上。
“智能公交”建设方面,至2020年底,全省城市公共交通IC卡使用率达90%以上,实现全省范围内跨市域公交IC卡互联互通,同时积极推广公交IC卡与客车、出租车等的互联互通。
(本文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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